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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消息:内地本科生领取在学证明

全体内地本科学生

 为配合学生于暑假期间办理通行证续签或更换手续本处从512日下午起,按学生证编号分批向同学们发出办理上述手续之在学证明文件。

请根据领取在学证明的时间,于办公时间内携同学生证及通行证前往本处(J121室)领取在学证明。上述学生须为通告(MUST/17/001/SA/N)所指定之时段内完成确认个人资料、签注到期日为201769日至2017930日期间之学生

      学生办理通行证续签或更换手续可在所属原居地、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或澳门中国旅行社办理。一般而言,学生续签时所获之期限为一年,学生可于在学证明有效期内(右下方所载之发出日期起计三个月内),自行决定办理地点和日期。

 

领取在学证明程序:

a. 请学生根据于以下时间领取在学证明:

  •              学生证编号以1609为开首的学生:512日下午及515
  •     学生证编号以1509为开首的学生:516日下午及517
  •             学生证编号以1409或以上为开首的学生:518

 

           b.        在学证明的发放方式

 学生事务处将根据各年级的学生人数于每天发放排队筹号,按排队筹号的顺序办理在学证明的领取。排队筹号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派发,额满即止。排队筹号的派发数量如下:(有关数量为预计数量,学生事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512日:下午400个。

515日:上午450个;下午450个。

516日:下午330个。

517日:上午330个;下午352个。

518日:上午420个;下午425个。

 

派发排队筹号的截止时间为:上午1240分;下午6时正。为有效处理当日所有个案,故于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派发排队筹号。

(注:领取在学证明的办公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30分至620分。)

 c.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于上述时间内领取在学证明,有需要的学生可于519日起于办公时间内向学生事务处查询。

 

如有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前往学生事务处(J108室)或致电88972277查询。

特此通告

学生事务处

2017/4/25

 

附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