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宿申请

退宿程序

1. 住宿生在迁出宿舍前,应按照退宿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 退宿生于每年五月向学生事务处提出退宿意向并办理退宿登记手续。.

3. 住宿生搬离宿舍前须向学生事务处递交家长的书面确认。

4. 于每年六月十五日前,填妥「退宿申请表」及带同「家长确认书」(附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向学生事务处递交。

5. 住宿生必须于退宿时向学生事务处交还宿舍锁匙,以及一切属于本大学资产之物品。

6. 倘退宿生没有按时办理退宿手续,本大学有权收取相等于全年住宿费百分之二的行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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