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獲錄取的內地學生可憑澳門高等教育局發出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澳門高等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一般1年多次往返的逗留(D)簽註。學生抵澳後,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規定,非本地人士留澳讀書必須向澳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

請注意:往澳門升學人士辦理有關簽註手續,必須符合國家對出境人士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