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訊由澳門國際互聯網協會提供
一.活動對象
本次來穗實習活動針對港澳高校在讀學生及廣州市內高校在讀的港澳籍學生。
二.實習時間
實習時間為6-8月,具體到崗及離崗時間由用人單位與學生溝通確定,來穗實習時間不少於30天。
三.相關要求
▲用人單位須為每一名實習學生購買在穗實習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
▲用人單位須為在廣州本地無住宿條件的實習學生統一安排住宿。
▲用人單位須安排一名實習導師全程跟進實習學生在穗實習情況並及時報活動主辦方。
四.實習活動補貼
1.實習學生生活補貼
學生的實習工資由用人單位發放,實習活動結束后,用人單位可申請實習學生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且不高於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作補貼金額,給予補貼。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實際實習工作日計算),最長66天,周六日除外。
2.實習導師補貼
實習導師統一發放補貼,每個用人單位可申請1次導師補貼,補貼標準為800元。實習活動結束後由用人單位填寫《實習導師補貼申領表》進行申請,審核后直接划入導師個人賬戶。
3.實習學生交通費報銷
學生根據用人單位實習時間要求,自行購買車票前往實習地點,根據實名火車票或高鐵票報銷廣州市外實習學生往返各一程交通費用(報銷上限為香港450元、澳門260元、省內其他市500元)。
五.報名方式
進入「廣州市陽光就業」小程序,點擊首頁「來穗實習」專區,進入活動報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