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8月31日截止報名)

2018互聯網

 

為進一步激發大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交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專案與社會投資、產業園區等資源的對接平臺,第四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於2018年3月至10月舉辦,歡迎香港、澳門、臺灣(以下簡稱港澳臺)高校積極組織大學生團隊參賽。現將有關事項介紹如下:

 

一、背景簡介

中國大學生“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自2015年起已成功舉辦三屆,是全球參賽規模最大的創新創業比賽。2017年舉辦的第三屆大賽已經有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在內的中國2241所高校和MIT、以色列理工學院等海外高校參加,超過150萬大學生報名參賽,參賽項目超過37萬個。大賽期間有超過800位投資人、企業家、創業孵化器導師參與各級評選工作,很多具有創新優勢和市場潛力的優質項目從大賽中脫穎而出,獲得更廣泛的市場知名度,或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獲得投資,有的優質項目已成長為所在領域的佼佼者。第四屆大賽在服務港澳臺優秀創業專案發展方面,還將重點推出一批對優秀創業項目扶持力度較大的省、市、園區,對接有意於落戶當地的港澳臺賽事優質參賽項目,協助這些項目獲得更好的政策、資金和運營場所等支援。

誠邀港澳臺創新創業優秀青年參與這一盛事,在人類社會高速變化、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攜手以創新思維和創業勇氣構建互相協作、共同成長的創新創業共同體。

 

二、大賽主題

勇立時代潮頭敢闖會創  紮根中國大地書寫人生華章

 

三、總體安排

第四屆大賽將力爭做到“有廣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溫度”,努力體現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突出“海絲”特色,加強“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創新創業教育合作;突出海峽特色,推動海峽兩岸青年大學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養學生敢闖敢創、敢於冒險、敢為天下先的創新創業精神。實現更大程度的開放合作,打造國際大賽平臺,努力辦一屆驚豔非凡的全球雙創盛會。

第四屆大賽除主體賽事外,將舉辦系列活動。具體包括:

1.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系列活動:系列活動包括建立全球青年創新領袖共同體促進會,成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大學聯盟、舉辦“一帶一路”大學校長創新創業教育論壇。

2. “大學生創客秀”(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展):在承辦校廈門大學設置項目展示區、項目路演區、投融資對接區、合作簽約區、交流分享區、創意產品體驗區等,開展投資洽談、創新創業成果展、團隊展示等活動,為各方人員提供開放參與的機會。

3. 優秀企業家對話大學生創業者(“互聯網+”產學合作協同育人報告會):邀請有影響力的企業家、投資人、行業領軍人物、技術專家與大學生創業者對話,在總決賽期間開設報告會或主旨演講,圍繞產業發展趨勢、行業人才需求和產學合作協同育人等主題進行交流,傳播成功經驗,共用創新創業理念,助力大學生成長發展。

4. 大賽優秀項目與地方對接巡展:為促進優秀創新創業項目落地,選擇扶持政策突出、清晰的地方政府,舉辦地方政府與雙創專案對接巡展活動,推動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社會效益好、具有明顯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落戶當地。

5. 參與“中華情·閩南緣”體驗活動:組織參賽者實地考察“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樞紐城市廈門和“古代海上絲綢之路”起點城市泉州,感受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成就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無窮魅力。

 

四、組織機構

本次大賽由中國教育部、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共青團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廈門大學承辦。

大賽設立組織委員會(簡稱大賽組委會),由中國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和福建省省長唐登傑擔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作為成員,負責大賽的組織實施。

大賽設立專家委員會,由中國工程院原常務副院長潘雲鶴擔任主任,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原局長田力普擔任副主任,社會投資機構、行業企業、大學科技園、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家作為成員,負責參賽專案的評審工作,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

大賽設立紀律與監督委員會,對大賽組織評審工作和協辦單位相關工作進行監督,並對違反大賽紀律的行為給予處理。

本次大賽港澳臺賽事由騰訊公司和全球青年創新領袖共同體促進會(籌)、中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聯盟、全國高校創新創業投資服務聯盟、中國教育創新校企聯盟、中國高校創新創業孵化器聯盟、中關村百人會天使投資聯盟、全國高校雙創教育協作媒體聯盟(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電視臺、光明校園傳媒等)等參與協辦。

澳門地區賽事由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青年聯合會承辦。

 

五、參賽專案要求

參賽項目以能夠將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資料、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一代資訊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產業升級以及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製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產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路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參賽專案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 “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 “互聯網+”製造業包括智慧硬體、先進製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 “互聯網+”資訊技術服務包括人工智慧技術、物聯網技術、網路空間安全技術、大資料、雲計算、工具軟體、社交網路、媒體門戶、企業服務等;

4. “互聯網+”文化創意服務包括廣播影視、設計服務、文化藝術、旅遊休閒、藝術品交易、廣告會展、動漫娛樂、體育競技等;

5. “互聯網+”社會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財經法務、房產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訓、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 “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項目不只限於“互聯網+”項目,鼓勵各類創新創業專案參賽,根據行業背景選擇相應類型。

參賽專案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資訊。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智慧財產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公司註冊的創業專案,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其他相關證明檔影本等。參賽專案可提供當前財務資料、已獲投資情況、帶動就業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參賽對象

根據參賽專案所處的創業階段、已獲投資情況和專案特點,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 創意組:參賽專案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時間均包含當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 初創組:參賽專案工商登記註冊未滿3年(2015年3月1日後註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初創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3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 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註冊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註冊);或工商登記註冊未滿3年(2015年3月1日後註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3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若參賽項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3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於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初創組和成長組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專案的股權結構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3。

高校教師科技成果轉化的師生共創項目不能參加創意組,可參加初創組、成長組。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教師的股權合併計算,合併計算的股權不得少於50%(其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5%)。

 

七、比賽賽制

港澳臺賽事採用網評初賽、網評複賽和現場總決賽三級賽制。

港澳臺網評複賽納入全國總決賽,通過網上評審,產生20個專案進入全國總決賽現場比賽,其中將產生金獎5個、銀獎15個、進入網評複賽環節的其餘項目為銅獎,數量另定。

大賽組委會將為參加現場總決賽的金銀獎團隊提供參賽旅費和參賽期間本地食宿費用支援,現場總決賽團隊可申請1至2人(每人不超過0.5萬元人民幣)的參賽差旅費用資助,資助根據實際發生費用進行報銷。

大賽為公益賽事,不發放現金獎金。

 

八、賽程安排

 1. 參賽報名(3-8月)

參賽團隊可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cn)進行報名。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2018年4月15日,截止時間為8月31日24:00。

報名系統介紹

未完成學籍認證無法進行比賽報名。在澳門就讀或畢業的非港澳台生的資料並不在學信網上,故無法進行網上認證,請澳科大的學生把以下資料發到創業就業發展中心,以便中心和全國就業指導中心跟進。需提交資料包括:學生姓名、就讀學院及專業、入學年份、畢業年份 (如適用)、學生證編號、聯繫電郵、聯繫電話、所參與項目名稱。由於認證需時,建議提早三個工作天註冊,以便及早上傳項目資料。

注:參賽語言:所有參賽材料和現場答辯統一採用中文。

 

2. 全國總決賽

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參賽專案進行網上評審,擇優選拔專案進行現場比賽。

大賽組委會將通過“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為參賽團隊提供項目展示、創業指導、投資對接等服務。各專案團隊可以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查看相關資訊。各合作高校還可以通過騰訊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進行賽事宣傳,騰訊雲根據參賽團隊的組別提供不同級別的免費雲服務支援,給予專案激勵和孵化指導。

 

九、評審規則  

創意組專案評審指標

評審要點

評審內容

分值

創新性

突出原始創意的價值,不鼓勵模仿。強調利用互聯網技術、方法和思維在銷售、研發、生產、物流、資訊、人力、管理等方面尋求突破和創新。

40

團隊情況

考察管理團隊各成員的教育和工作背景、價值觀念、擅長領域,成員的分工和業務互補情況;公司的組織構架、人員配置安排是否科學;創業顧問,主要投資人和持股情況;戰略合作企業及其與本專案的關係,團隊是否具有實現這種突破的具體方案和可能的資源基礎。

30

商業性

在商業模式方面,強調設計的完整性與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業模式,評測其盈利能力推導過程的合理性。在機會識別與利用、競爭與合作、技術基礎、產品或服務設計、資金及人員需求、現行法律法規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調查研究方面,考察行業調查研究程度,專案市場、技術等調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資料,不鼓勵文獻調查,強調田野調查和實際操作檢驗。

25

帶動就業前景

綜合考察專案發展戰略和規模擴張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預判項目可能帶動社會就業的能力。

5

 

初創組、成長組專案評審指標

評審要點

評審內容

分值

商業性

在經營績效方面,重點考察專案存續時間、專案的營業收入、稅收上繳、持續盈利能力、市場份額等情況;以及結合項目特點制定合適的市場行銷策略,帶來良性的業務利潤、總資產收益、淨資產收益、銷售收入增長、投資與產出比等情況。在成長性方面,重點考察專案目標市場容量大小及可擴展性以及該項目是否有合適的計畫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資源、資金、技術等方面)支援其未來5年的高速成長。在商業模式方面,強調專案設計的完整性與可行性,並給出完整的商業模式描述,以及在機會識別與利用、競爭與合作、技術基礎、產品或服務設計、資金及人員需求、現行法律法規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在融資方面,強調融資需求及資金使用規劃。

40

團隊情況

主要考察管理團隊各成員有關的教育和工作背景、價值觀念、擅長領域,成員的分工和業務互補情況;公司的組織構架、人員配置以及領導層成員;創業顧問,主要投資人和持股情況;戰略合作企業及其與本專案的關係。

30

創新性

突出原始創意的價值,不鼓勵模仿。強調利用互聯網技術、方法、思維在銷售、研發、生產、物流、資訊、人力、管理等方面尋求突破和創新。鼓勵項目與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結合。

20

帶動就業情況

考察項目增加社會就業份額,發展戰略和擴張的策略合理性,上下游產業鏈的密切程度和帶動效率、其他社會效益。

10

 

、相關約定

1. 參賽者保留的智慧財產權: 參賽項目和決賽項目的所有權不歸主辦方所有。參賽專案和決賽專案中可能擁有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不管是比賽期間還是賽後任何時間內都由參賽者所有,並且由參賽者單方負責保護上述智慧財產權。參賽者應確保所提交專案中並不涉及任何會阻礙項目商業化操作、歸協力廠商所有的技術。參賽者須將參賽專案中所含的智慧財產權申請或檢索等相關資訊告知主辦方。

2. 責任限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主辦方和被免責方不承擔以下責任:(1)由於參賽者自身、列印錯誤、印刷錯誤或其他錯誤造成的資訊不正確或不準確,或是由任何與比賽相關或者使用到的設備、程式引起的資訊不正確或不準確; (2)任何類型的技術故障,包括但不限於電話線或網路硬體/軟體故障、受擾、或連接中斷; (3)任何未經授權的人為干預比賽的行為; (4)郵件延時、丟失、無法投遞損壞或被盜;(5)任何參賽者聲稱其提交的專案與主辦單位獨立開發、或是接收的協力廠商參賽(包括其他參賽者)的技術或產品有相似或具有競爭之處。

3. 爭議:

  • 除非禁止,否則參賽者同意:(1)由本比賽引起或與本比賽相關的任何爭議、索賠和訴訟應單獨解決,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集體訴訟;(2)任何索賠、判決和賠償金僅限於實際支付的費用,包括與參加本次比賽相關的費用,但不包括律師費; (3)在任何情況下,參賽者均不被允許就間接性、懲罰性、偶然性和結果性損害以及任何其他損害進行索賠,有實際支出的情況除外,且參賽者也必須放棄因上述損害索賠的權利。參賽者也必須放棄一切增加賠償的權利。
  • 關於這些官方規則的制定、有效性、解釋和可執行性的所有問題,或者本賽事參賽者和主辦方的權利和義務,應根據中國法律予以解決和解釋,以避免出現法律選擇或者法律衝突問題,從而不會產生以中國之外法律管轄區法律進行解釋的問題。

4. 可分割性:如果本官方規則的某一條款對某一特定事實或情況,由於任何理由被法院、仲裁小組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庭認定為無效、非法或不可施行,則(1)相關條款對其它特定事實或情況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都不受影響,且本官方規則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亦不受影響; (2)相關條款應盡最大可能執行。此外,如果官方規則中某一條款出於任何理由被認為在期限、地理範圍、活動或主體等適用範圍方面過於寬泛,則應通過限制或削弱該條款的方式予以解釋,以便在適用法律內可予執行。主辦方未能執行這些官方規則的任何條款不構成對該條款的放棄。

 

十一、本通知所涉及條款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組委會所有。

 

十二、查詢

查詢澳門賽區事宜,可聯繫澳門青年聯合會吳小姐 (電話: 2852 3618,電郵: camellia@myf.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