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澳門青年實習計劃

※ 以下資料轉自人才發展委員會網頁

粵港澳大灣區澳門青年實習計劃

 

一、 合辦單位:
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委員會)
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二、 承辦單位: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三、 目的:
根據特區政府施政方針中的“青年灣區創業創新計劃”開展本計劃,旨在組織在澳門或澳門以外就讀的澳門大專學生利用暑假前往廣東珠三角城市的企業進行實習,加深瞭解內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拓展在灣區內創新發展的空間。資助名額最多36個。

四、 對象: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且年齡介於18歲至29歲就讀於澳門或澳門以外的大專學生。

五、 實習期:
2019年7月6日至8月17日

六、 實習地點:
珠海、中山

七、 實習崗位:
實習崗位範疇有資訊科技、會計金融、食品安全、疾控等,請點此查閱詳細內容

八、 實習形式:
以無償方式在內地企業或機構進行實習,有關實習的指導或訓練方式由實習單位安排;而實習生與實習單位並無僱傭關係。

九、 實習期間的考察活動安排:
實習期間週末考察活動由承辦單位安排及管理。

十、 食宿及交通安排:
實習期間的食、宿、交通及保險費用由承辦單位安排及管理。

十一、按金:
(1) 繳付
申請時須預先向承辦單位指定的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帳號:00180301102203227內存入澳門幣1000元作為實習按金;
(2) 退還
- 倘申請人不獲錄取,款項將於公佈錄取名單後1週內全數退回申請人指定的澳門銀行帳號內;
- 完成實習並提交實習報告後,款項將於實習總結會當日全數退還予申請人;
- 凡放棄實習者,不論在計劃開始或期間,款項一概不獲退還。

十二、申請期間及方式:
由2019年4月16日至5月31日於網上填寫申請表格,並同時上傳以下文件的電子檔,最多可選擇申請兩個實習崗位。
(1)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2)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副本(俗稱“回鄉證”);
(3)學生證副本;
(4)大學成績表副本;
(5)個人履歷(以中文簡體撰寫);
(6)已繳付實習按金證明(銀行存款單據副本)。

十三、甄選:
由承辦單位對申請人所遞交資料進行履歷分析,以擇優方式,選出符合崗位要求申請人進入面試。

十四、公佈結果:
錄取名單於2019年6月14日於委員會網站公佈。

十五、日程安排:

事項

日期

報名

2019年4月16日至5月31日

→ 立刻報名

面試

2019年6月3至9日

(面試透過網上免費視像軟件進行)

公佈錄取名單

2019年6月14日

(獲錄取者將收到電郵通知)

啟程會議

2019年6月21日

實習日期

2019年7月6日至8月17日

總結會議

2019年8月23日(暫定)

(地點稍後公佈)

 

十六、義務:
獲錄取者須遵守以下義務:
1. 出席由承辦單位組織的啟程會議,缺席者將被取消實習資格及不獲發還實習按金;
2. 與承辦單位簽署《實習安全責任書》並遵守《實習人員守則》;
3. 簽署實習協議;
4. 在實習期完結後5個工作天內,填妥及提交「實習生意見問卷調查表」及不少於800字的實習報告;
5. 完成實習後,出席實習總結會議;
6. 實習期間缺勤超過5個工作天(不足一日亦以整日計)、或沒有履行上述第4及第5的任一情況,將不獲發實習證書。

十七、查詢:
電郵:enquiry.ttp@scdt.gov.mo
電話:2845 5113 (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親臨:中華青年進步協會
   澳門勞動節大馬路214號裕華大廈第十座地下B舖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 – 13:00,14:30 – 18:00
     星期六 09:00-13:00

十八、人才發展委員會保留對計劃章程的修改及解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