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8月15日截止报名)

第五屆互聯網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起已成功举办了四届,逐步成长为全球参赛规模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2018年举办的第四届大赛共有中国大陆2278所高等学校、港澳台地区33所高等学校和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总计超过265万名大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超过64万个。大赛期间,超过1000位中外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孵化器导师、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参与评选和指导工作。一大批优质项目脱颖而出,获得了更广泛的市场知名度,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获得投资。

第五届大赛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一同参与这一盛事,汇聚创新思维、激发创业勇气,同场竞技、交流协作、共同成长。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浙江省省长袁家军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赛的赞助支持。大赛由相关组织参与协办(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可后另发)。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 “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幷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幷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幷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幷计算,合幷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幷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幷计算,合幷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幷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幷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七、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即日起至81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

→ 报名系统介绍

未完成学籍认证无法进行比赛报名。在澳门就读或毕业的非港澳台生的资料幷不在学信网上,故无法直接进行网上认证,请澳科大学生报名时选择"澳门科技大学" (会显示未通过认证),并把以下资料发到创业就业发展中心(E-mail: cecp@must.edu.mo),以便中心和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跟进。需提交资料包括:学生姓名、就读学院及专业、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如适用)、学生证编号、联系电邮、联系电话、所参与项目名称、注册帐号或身份证号,稍后将会人工通过认证。由于认证需时,建议提早七个工作天注册,以便及早上传项目资料。

2. 网络复赛

3. 全国总决赛(201910月中下旬于淅江大学)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高教主赛道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加现场总决赛的团队安排交通和食宿(名额待定)。

 

八、评审规则  

1. 高教主赛道创意组项目评审要点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创新性

突出原始创新和技术突破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在商业模式、产品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工艺流程、应用场景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

40

团队情况

团队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创新思想、价值观念、分工协作和能力互补情况。项目拟成立公司的组织构架、股权结构与人员配置安排合理。创业顾问、潜在投资人以及战略合作伙伴等外部资源的使用计划和有关情况。

30

商业性

商业模式设计完整、可行,项目盈利能力推导过程合理。在商业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行业调查研究深入详实,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形成一手资料,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及市场前景,未来对相关产业升级或颠覆的可能性,近期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规划是否合理。

20

社会效益

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10

 

2. 高教主赛道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项目评审要点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商业性

商业模式设计完整、可行,产品或服务成熟度及市场认可度,已获外部投资情况。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营业收入、企业利润、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客户(用户)情况、税收上缴、投入与产出比等情况。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靠资源(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持续快速成长。现金流及融资方面,关注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现金流情况,以及企业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规划是否合理。

40

团队情况

团队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创新思想、价值观念、分工协作和能力互补情况,重点考察成员的投入程度。公司的组织构架、股权结构、人员配置以及激励制度合理。项目对创业顾问、投资人以及战略合作伙伴等外部资源的整合能力。师生共创组须特别关注师生分工协作、利益分配情况及合作关系稳定程度。

30

创新性

具有原始创新或技术突破,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在商业模式、产品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工艺流程、应用场景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

20

社会效益

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实际带动的直接就业人数,考察项目未来持续带动就业的能力。

10

 

九、查询详情

请关注https://cy.ncss.cn/ 或可跟本中心联系(Tel:88972881/E-mail:cecp@must.ed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