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为3年,最长修业期为6年。
(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 课程专业范畴
- 全球营销传播
- 媒介、文化与传播
- 策略传播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5门基础必修科目、2门专业范畴科目、学术活动及一篇博士学位论文。
表(一):基础必修科目 (20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备注 |
DPCZ01 |
传播学理论前沿 |
4 |
第一、二学期修读完成 |
DPCZ02 |
传播学研究方法高阶 |
4 |
|
DPCZ03 |
媒介、传播与社会 |
4 |
|
DPCZ04 |
整合传播策略 |
4 |
|
DPCZ05 |
传播学研究中的文化理论 |
4 |
表(二):专业范畴科目* (8学分)
全球营销传播专业范畴 |
备注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选择2门专业范畴科目修读并于第二学期修读完成 |
DPCG01 |
全球营销传播专题一 |
4 |
|
DPCG02 |
全球营销传播专题二 |
4 |
|
媒介、文化与传播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DPCM01 |
媒介、文化与传播专题一 |
4 |
|
DPCM02 |
媒介、文化与传播专题二 |
4 |
|
策略传播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DPCS01 |
策略传播专题一 |
4 |
|
DPCS02 |
策略传播专题二 |
4 |
*大学有权取消开办修读人数不足之专业范畴科目
表(三):学位论文 (12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DPCZ00 |
论文 |
12 |
表(四):其他非授课科目 (1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DPCZ06 |
学术活动 (须参加不少于10次) |
1 |
六、教学习要求
1. 第一、二学期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5门基础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2门专业范畴科目、表(四)中的学术活动(须参加不少于10次学术活动),共计29学分。
2.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10万字的原创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3.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须进行考核,考核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方式进行。
4. 修毕规定科目并且获得学分的学生必须参加「传播学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在资格考试当天必须提交《论文题目申请表》。每位学生只有两次资格考试的机会。如果第一次未能通过,则须在3个月内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如果第二次资格考试仍未获通过,则将被终止博士学位课程的修读。
5. 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考试的学生,即获得博士候选人资格。通过资格考试并且论文题目获批准的学生方可开始论文写作。
6. 学生在修读博士学位期间必须发表一项学院认可的一级论著,或两项学院认可的二级论著。详情请参阅《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关于博士生论著与作品评鉴的补充说明》。
七、学习时间
科目修读时间为12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或周末上课。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