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艺术学

五、 课程专业范畴*

  1. 传播设计
  2. 产品设计
  3. 室内设计
  4. 服装与纺织品设计
  5. 设计管理
  6. 文化遗产保护

*2023/2024学年招生的专业范畴仅为传播设计、室内设计及设计管理,其他专业范畴不设招生。

六、课程设置

表(一): 基础必修科目(6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Z13

艺术设计研究方法与实践

6

表(二): 专业范畴科目**(27学分)

传播设计专业范畴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M14

设计管理基础

3

MADM15

项目方法学

3

MADM16

项目管理

3

MADM17

传播伦理

3

MADM18

视觉传达项目方法学

6

MADM19

图像设计进阶

3

MADM20

进阶摄影学

2

MADM21

网络设计进阶

2

MADM22

电脑图像进阶

2

产品设计专业范畴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M15

项目方法学

3

MADM23

产品设计专题

6

MADM24

工业设计史特论

3

MADM25

新材料与技术应用专题

3

MADM26

设计运算专题

3

MADM27

项目文化专题

3

MADM28

灯光设计与技术

3

MADM29

整合新媒体应用

3

室内设计专业范畴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M15

项目方法学

3

MADM25

新材料与技术应用专题

3

MADM26

设计运算专题

3

MADM27

项目文化专题

3

MADM28

灯光设计与技术

3

MADM29

整合新媒体应用

3

MADM30

室内设计专题

6

MADM31

室内设计史特论

3

服装与纺织品设计专业范畴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M15

项目方法学

3

MADM22

电脑图像进阶

2

MADM32

服装设计专题

6

MADM33

纺织品设计专题

3

MADM34

材料文化专题

3

MADM35

视觉设计专题

3

MADM36

艺术指导特论

2

MADM37

饰品专题

3

MADM38

应用艺术史

2

设计管理专业范畴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Z01

设计艺术学

3

MADZ02

设计传播

3

MADM14

设计管理基础

3

MADZ07

设计品牌战略研究与实践

6

MADE01

数字化展示设计与实践

3

从左边五门科目中修读四门

MADE02

设计经典解读

3

MADE03

建筑与空间

3

MADE04

城市公共艺术理论与实践

3

MADE05

消费者行为

3

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范畴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Z01

设计艺术学

3

MADZ02

设计传播

3

MADZ08

城市与建筑发展史

3

MADZ09

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础与实践

6

MADE01

数字化展示设计与实践

3

从左边五门科目中修读四门

MADE02

设计经典解读

3

MADE03

建筑与空间

3

MADE04

城市公共艺术理论与实践

3

MADE05

消费者行为

3

**大学有权取消开办修读人数不足之专业范畴科目

表(三): 其他(4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Z30

学术专题项目

1

MADZ31

实习

3

表(四): 毕业设计及论文(6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ADZ32

毕业设计

3

MADZ33

论文

3

七、教学要求

  1.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基础必修科目、表(二)中的专业范畴科目、表(三)中的不少于十次的学术专题项目、实习,以及表(四)中的毕业设计,共计40学分。
  2.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8千字的原创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获得3学分。
  3.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八、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晚间或周末上课。

九、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三)的科目,以及表(四)中的毕业设计,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

本学习计划适用于由2019/2020学年起入读的学生,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详情。

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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