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 课程专业范畴
-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
- 美术史研究
五、课程设置
表(一): 基础必修科目 (9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Z01 |
美术学研究方法 |
3 |
MAAZ02 |
美术史 |
3 |
MAAZ03 |
文化专题 |
3 |
表(二): 专业范畴科目* (3学分)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E03 |
绘画创作实践 |
3 |
美术史研究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E02 |
艺术史理论专题 |
3 |
*大学有权取消开办修读人数不足之专业范畴科目
表(三): 选修科目 (3学分)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专业范畴(从下列两门科目中修读一门)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E01 |
艺术专题 |
3 |
MAAE02 |
艺术史理论专题 |
3 |
美术史研究专业范畴(从下列两门科目中修读一门) |
||
MAAE01 |
艺术专题 |
3 |
MAAE03 |
绘画创作实践 |
3 |
表(四): 其他 (4学分)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Z04 |
学术活动 |
1 |
MAAZ05 |
艺术社会实践 |
3 |
美术史研究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Z04 |
学术活动 |
1 |
MAAZ07 |
实习 |
3 |
表(五): 毕业创作及论文 (9学分)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Z06 |
毕业创作 |
3 |
MAAZ00 |
论文 |
6 |
美术史研究专业范畴 |
||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AAZ10 |
论文 |
9 |
六、学习要求
1.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专业范畴
1.1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3门基础必修科目、表(二)中的1门专业范畴科目、表(三)中的1门选修科目、表(四)中的不少于十次的学术活动、艺术社会实践,以及表(五)中的毕业创作,共计22学分。
1.2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1.3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1.5万字的原创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2. 美术史研究专业范畴
2.1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3门基础必修科目、表(二)中的1门专业范畴科目、表(三)中的1门选修科目、表(四)中的不少于十次的学术活动、以及实习,共计19学分。
2.2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2.3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七、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或周末上课。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四)的科目,以及表(五)的毕业创作*,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绘画创作实践与理论专业范畴适用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