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外地学生在本澳学习期间,对持有之证件和逗留本澳的相关知识有更多的了解,学生事务处于2015年10月15日举办「品格与健康」讲座系列之第四场:“留学生逗留澳门常见问题” 讲座,并邀请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代表担任是次讲座的主讲嘉宾。
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周小姐、陈小姐分别向同学介绍了外地学生首次办理“特别的逗留许可”凭条和续期的有关规定和手续,并特别提醒全体同学,必须注意出入境事务听给予的“逗留”期限,以免出现逾期逗留的情况,逾期逗留会导致罚款甚至禁止入境的处罚,从而影响正常学业。此外,亦特别提醒持有“学生签注”在澳期间禁止工作,包括有偿和无偿的工作均不允许,并且需要随身携带护照/通行证和“凭条”,以免执法部门检查时,因无法出示身份证明而成为“无证人仕”的严重后果。
进入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十分踊跃向嘉宾举手发问,包括查询关于遗失“港澳通行证”后的手续,以及统一组织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相关安排等问题,嘉宾亲切细心向同学们一一详尽解答。随后,由学生事务处黄嘉颖处长向主讲嘉宾致送纪念品。
来自法学院大一内地新生陈漓江同学表示学生事务处是次讲座让我们来澳学习的新生知晓了在澳期间的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证件方面,解答了不少疑问,并表示将讲座内容告知更多同学,还希望大学能够举办更多类似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