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科大「我与成功有约」专题讲座第五场:「廉洁防贪.诚信有你」

由澳门科技大学学生事务处主办「我与成功有约」专题讲座第五场:「廉洁防贪.诚信有你」于3月17日顺利举行。是次讲座邀请到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社区公共关系厅推广及公关处梁美明处长及吴先生担任主讲嘉宾,为同学们讲解了《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讲座上,主讲嘉宾为同学们说明行贿与受贿的定义及罚则。行贿是向为私营部门实体办事的人提供或承诺提供其不该收的利益,目的令其不按规矩办事。受贿则是为私营部门实体办事的人,如僱员或受託人,索取、接受或答应接受不该收的利益,作为不按规矩办事的回报。在澳门,行贿与受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触犯以上罪行均都可被刑或科处罚金。诚信奉公是青年人应该建立起的基本做人原则和做事态度。

其后,主讲人亦透过多个案例讲解上述法律需要注意的事项﹔不论是承诺提供利益,索取或答应接受利益,以作为违背职务上义务的回报,均己构成犯罪。此外,亦介绍了涉及违反保密的犯罪项目,如违反个人资料保密义务罪、违反保密罪和不当利用秘密罪;以及其他涉及违反诚信的常见犯罪,如诈骗罪、滥用信用罪、伪造具特别价值之文件罪、伪造文件罪和背信罪等﹔其中伪造文件罪最高可被判处三年徒刑。

透过是次讲座,出席的学生社团代表和师生对廉洁工作和法律规范有了更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