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学生
近日发现有擅自张贴海报等宣传品于大学校园公共地方的情况,现就相关行为向各位说明:在校内擅自张贴海报等宣传品,属违规行为。
倘若有需要于校内张贴海报等宣传品,必须按大学相关程序提出申请:
1. 学生会及属会所举办之活动,应循学生会内部程序报送学生事务处审批,获批准举办之活动海报等宣传品由学生会核实认可,盖章后可张贴于指定公告栏内。
2. 研究生会所举办之活动,报送学生事务处审批获准后,由研究生会盖章后可张贴于指定公告栏内。
3. 校外单位必须前往校务部服务柜枱(F座114室)办理申请手续,获批准后方可张贴于指定公告栏内。
如大学保安人员发现擅自张贴海报等行为,将实时剥下海报,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彻查肇事者,以及追究责任。请各位遵守相关规定,切勿违反。
学生事务处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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