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住宿生:
   本处将于2012年2月19日起接受住宿生提出下学年之学生宿舍续住申请,并按照2011/12学年《宿生指南》中,澳门科技大学宿舍章程第四条「住宿申请批核之优先级」所载之规定,及住宿生之学年住宿表现,包括点名制度等级类别,对提出申请之住宿生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于本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公布。
   由于本次宿舍申请将于网上进行,因此,如欲申请续住下学年之学生宿舍,请按以下日期进入系统HTTPS://COES-STUD.MUST.EDU.MO/COES/LOGIN.DO申请。
 
申请日期 |
可于网上申请宿舍的住宿生年级 |
2012年2月19日至2月26日 |
11年级之男、女先修及本科生 (1109××××-×011-×××× 或1109××××-×111-××××) |
2012年2月28日至3月4日 |
10年级之男、女本科生 (1009××××-×011-××××或1009××××-×111-××××) |
2012年3月6日至3月8日 |
09年级之男、女本科生 (0909××××-×011-××××或0909××××-×111-××××) |
 
此布
学生事务处
20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