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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消息:内地学生办理澳门“逗留的特别许可”之特别提醒

致全体内地学生:

       本处已于2021年11月20日完成带领新生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手续,除极少数新生未前往办理外,皆已完成该申请手续。

       现对所有内地学生作出以下提醒:

  1. 内地学生于澳就读,所持证件签注首次入境后必须于指定时间内办理“逗留的特别许可”手续,否则将面对「逾期逗留」之后果,根据新法“第16/202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制、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逾期逗留,每逾许可期间一日或不足一日,科澳门元五百元至八百元的罚款,但以澳门元一万五千元为限;严重及指定期限内重犯者,将被定为「非法移民」及两年内不得留澳。
  1. 旧生可延续2021/2022学年之申请,直接带备所需证件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办理,但具体续期时间以学生所持之 “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日期为依据;如“逗留的特别许可” 已批核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者,应于12月31日前,透过治安警察局在澳门所设的自助服务机领取申请结果, 无需再到出入境大楼轮候办理。
  1. 新生 (已办理申请手续) 必须于居留及逗留事务厅所发出之 通知书 所载指定日期带备该通知书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该厅完成 “逗留的特别许可”手续。如欲查询有关申请进度,可登入治安警察局网页之<<外地学生之“逗留的特别许可”申请进度查询系统>>(http://fsm.gov.mo/psp/stdquery)。如申请已获批准, 便可在通知书所载指定日期前,透过治安警察局在澳门所设的自助服务机领取申请结果,无需再到出入境大楼轮候办理。
  1. 未办理任何手续之新生及旧生 必须尽快前往(J108室)学生事务处咨询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内容以办证机关公布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到学生事务处(J108室)查询。

                                     Macau Security Police Force QR
                     (治安警察局申请进度查询系统)

学生事务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