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為3年,最長修業期為6年(2019/2020學年入學之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知識範疇
建築學
五、課程專業範疇
- 都市設計與更新改造
- 建築可持續設計
六、課程設置
本課程包括2門基礎必修科目、1門專業必修科目、1門選修科目、專業實習、畢業設計、學術專題項目及一篇博士學位論文。
表(一):基礎必修科目 (6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備注 |
DATZ01 |
設計研究方法高階 |
3 |
第一、二學期修讀完成 |
DATZ02 |
建築學專題 |
3 |
表(二):專業必修科目 (3學分)
都市設計與更新改造專業範疇 |
備注 |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第一學期修讀完成 |
DATZ03 |
都市與建築發展史 |
3 |
|
建築可持續設計專業範疇 |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
DATZ04 |
建築可持續設計專題 |
3 |
*大學有權取消開辦修讀人數不足之專業範疇科目
表(三):選修科目(從以下三門中選修一門,3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備注 |
DATE01 |
當代建築綠色設計與方法研究 |
3 |
第二學期修讀完成 |
DATE02 |
建築與文化遺產保護研究 |
3 |
|
DATE03 |
產業發展規劃與設計理論研究 |
3 |
表(四):其他非授課科目 (共7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備注 |
DATZ05 |
學術專題項目 (須參加不少於10次學術活動) |
1 |
第一至四學期修讀完成 |
DATZ06 |
專業實習 |
6 |
第二、三學期修讀完成 |
表(五):畢業設計及論文 (共18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DATZ07 |
畢業設計 |
6 |
DATZ10 |
論文 |
12 |
七、學習要求
- 第一、二學期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2門基礎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1門專業必修科目、表(三)中的1門選修科目,共計12學分。
- 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四)中的學術專題項目(須參加不少於10次學術活動)、專業實習,以及表(五)中的畢業設計,共計13學分。
- 撰寫一篇符合學校要求且不少於4萬字的原創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博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獲得12學分。
-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須進行考核,考核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方式進行。
- 修畢表(一)、表(二)及表(三)規定科目並且獲得學分的學生,需撰寫開題報告並完成開題答辯。完成開題答辯後, 學生即可開始撰寫博士學位論文,並同時進入畢業設計創作期。
- 學生在修讀博士學位期間必須發表一項學院認可的一級論著或建築設計作品,或兩項學院認可的二級論著或建築設計作品。詳情請參閱《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關於博士生論著與作品評鑒的補充說明》。
八、學習時間
科目修讀時間為12個月,論文、畢業設計時間一般為12個月,最長為24個月。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日間、晚間或週末上課。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博士學位:
-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