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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消息: 2012/13學年續住學生宿舍申請


    學生事務處將於20122月中上旬接受住宿生提出下學年之學生宿舍續住申請,並按照2011/12學年《宿生指南》中,澳門科技大學宿舍章程第四條「住宿申請批核之優先級」所載之規定,及住宿生之學年住宿表現,包括點名制度等級類別,對提出申請之住宿生進行審批。審批結果將於本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公佈。

    學生宿舍續住申請日期及申請方法,本處將於2月第二週以通告形式公佈,敬請密切留意。

 

學生事務處

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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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學年續住學生宿舍申請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