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內地本科學生:
“第三階段內地本科生證件資料確認手續”已於5月31日結束。鑒於仍有部分學生未按規定完成確認手續,經考慮學生需要,現特別開放第四階段確認手續,但僅對符合資格且於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未辦理證件確認手續的內地本科學生開放。
未辦理證件確認手續的學生必須於指定期限內按照以下指引辦理,否則將無法如期收到「在學證明」、延誤領取時間。如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非於暑假期間(即下表申請資格第三點所指之期間)到期之內地本科在讀生,則須於該證件有效日期到期前兩個月起,向本處提交申請。
第四階段確認期間 | 2018年6月1日至6月29日 |
發出日期 | 2018年7月9日 |
申請資格 | 1. 內地本科生 |
2. 持有效舊款本式或新款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 |
3.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日期 | |
為2018年6月8日至9月30日期間 | |
4. 續讀生(先修班及本科準畢業生將不獲發在學證明以作續期) | |
所需資料 | 1. 中國內地居民身份證複印本(正反頁) |
2. 往來港澳通行證複印本(正反頁) | |
複印本應包括 — a. 身份資料頁 | |
b.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 |
3. 學生證複印本(正反頁) | |
(學生於遞交上述文件時,須出示正本以作核對;為節能環保,請將證件正反面複印於同一張 A4 紙,請參照附件一) | |
第四階段確認方式 | 確認期間內,親臨學生事務處(J108室)遞交資料 |
注意事項 | 1. 如仍未於以上期限內進行確認,須前往學生事務處辦公室進行個別申請手續 |
2. 逾期確認者,大學將不會按上述時間發出「在學證明」 | |
3. 如有疑問,可以電郵、致電或親臨學生事務處(J108)查詢, 電郵:sa@must.edu.mo,電話:8897-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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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地點 | 攜帶學生證及通行證正本親臨教務處櫃檯(N109室)領取 |
特此通知
學生事務處
2018/6/4
附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