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通知全體學生,2018/2019學年學生儲物箱租借期將於2019年6月7日結束,學生須在租借期限內或租借結束日起計3個工作日內清空儲物箱及辦理退還手續,否則須繳付罰款澳門幣180元,款項將於保證金內直接扣除。並請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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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儲物箱內所有私人物品,儲物箱退還時必須完整無損並應扣上大學掛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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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辦理退還儲物箱手續時,必須帶同儲物箱申請表 (學生存根)、學生卡及大學掛鎖之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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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逾期尚未清理儲物箱的物件,儲物箱內的物件將被處理,若不使用大學掛鎖,涉及的開鎖費用將於保證金內直接扣除,開鎖費用為澳門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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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遺失大學掛鎖須繳付澳門幣30元行政費用,如遺失鑰匙須繳付澳門幣10元補發匙之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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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租借儲物箱之學生有意或無意損毀儲物箱,必須負責一切維修費用,以及根據學生紀律與獎懲規則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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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物箱位置如下:
地點 |
樓層 |
C 座教學大樓 |
三樓、五樓 |
B 座教學大樓 |
二樓、三樓、四樓、五樓 |
H 座科技大樓 |
六樓 |
N 座圖書館大樓 |
二樓、三樓 |
O 座教學大樓 |
三樓、四樓、五樓、六樓、八樓 |
特此通告
學生事務處
2019/5/16
附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