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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消息:學生社團注意事項

致:全體學生

  近日學生事務處收到學生會成員舉報,有學生會成員在學生會章程及相關規則沒有載明或內部沒有召開會員大會議事表決通過及公佈細則的前提下,以不明文的方式向部分成員收取費用。所收取的費用來源不公開透明,費用運作含糊混亂,財務責任及歸屬不清,情況嚴重。學生事務處正進行調查及核實,根據《學生手冊》之學生紀律與獎懲規則第三條之3.3.4,如屬盜竊或騙取本校或他人財物,或以不正當手法牟利之行為,將按相關獎懲規則,視乎情況之性質及輕重予以懲處,情節嚴重者或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學生社團在組織各項工作及活動時,活動及社團負責人必須盡其職責,嚴格把關。如需接受或籌組活動經費,需事先於活動申請時向學生事務處申報。學生社團應按照社團章程的組織架構職能開展活動,並落實自我約束及監督機制,遵循《學生活動指導手冊》之《學生社團規章制度》及《財務管理及監督辦法》,詳見附件一,並嚴格遵守《澳門法律》、《學生手冊》及大學相關規定,在決策時充分考慮行為後果及影響。

     再次呼籲學生應以身作則,遵守紀律,樹立榜樣,保證學生社團運作合法合理、公正公開,共同維護健康廉潔的校園學習環境。

  如有任何疑問,可聯絡學生事務處查詢(電郵:sa@must.edu.mo)。

特此通告

學生事務處

2021年12月30日

通告:學生社團注意事項

附件一:《財務管理及監督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