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1.1 簡介
一般情況下,內地學生獲澳門科技大學錄取後,憑澳門科技大學發出之《錄取通知書》及《確認錄取證明書》原件可於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辦理赴澳留學之相關證件。內地學生在澳留學,須持有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簽發有效之證件如下:
(1). 《往來港澳通行證》
(2).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1.2 “往來港澳簽注 (逗留D)” 之逗留期限 (非常重要)
(1). 在澳逗留期限
內地學生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在有效期內進入本澳,每次入境時獲給予的逗留期限為四十五天至九十天(七月至九月入境者可獲給予九十天,其他月份入境者可獲給予四十五天),但不可超過“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所載明之出境有效期。
內地學生在澳就讀期間需要持續逗留澳門,應向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申請以就讀為由的“逗留的特別許可”,以延長其每次入境逗留之期限。
*關於“逗留的特別許可”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須知之第6章節。
(2). 逾期逗留
逾期逗留包含以下情形:
a. 沒有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 在首次入境澳門後超過45-90天之逗留期限;
b. 在澳逗留時間超過 “逗留的特別許可”之有效期;
c. 在澳逗留時間超過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出境有效期;
d. 失去學生身份仍逗留澳門並沒有其他有效入境之簽注。
(3). 逾期逗留之罰則
a. 如逾期逗留期間不超過30日,且違法者不屬逾期逗留行為的累犯,只需其在自願投案或被發現時立即繳付相應的最低罰款(每逾期一日科以澳門幣500元);
b. 非居民並非因不可歸責的合理理由逾期而非法逗留,除被驅逐出境外,尚可被實施禁止入境及自禁止入境期間屆滿起兩年內不得申請居留許可或特別逗留許可的措施。另外,根據第16/2021號法律第94條之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轉為不可申述之日起1年內,實施相同的違法行為,且實施新的行政違法行為與先前的違法行為相距不超過5年,視為累犯。
備註:詳細內容請參閱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制、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中關於逾期逗留的規定」。逾期逗留之罰則如有變更,請按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之公佈為準。
1.3《往來港澳通行證》手續辦理地點
《往來港澳通行證》相關辦理事宜,可於以下三個地點辦理: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光大廈一樓
電話:28700888;遺失證件專線:8799815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公眾假期除外)
建議下午四時前到達現場預約辦理
更多資訊,可查閱澳門中國旅行社網頁
http://www.cts.com.mo/col/col1442/index.html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
地址:珠海拱北口岸聯檢大樓入境大廳(靠近澳門一側)二樓
電話:(0756) 815651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3). 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 證件收集及更新—《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2.1 新生註冊
新生入學註冊必須按註冊手續遞交所需文件。
2.2 更新證件資料
內地學生所持赴澳留學之通行證件—“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在每次更新或更換後,必須主動登錄WeMust APP—「我的」—「通行證」應用,更新資料及上載證件文件,以供記錄備查。
2.3 統一核實確認證件資料
每學年第二學期,所有持通行證入境之內地本科學生,必須登錄WeMust APP—「我的」—「通行證」應用,核實確認最新資料及上載證件文件。詳情請留意每學年第二學期初之相關通告。
3.《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換領
3.1 申請條件
內地學生持有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簽發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在下列情況需要提出更換:
(1). 遺失 / 損毀
3.2 所需文件
(1). 遺失/損毀
- 澳門治安警察局(如於其他地區遺失,即在當地公安機關處理)發出的「遺失證明」
- 出入境事務大樓(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發出的《遺失證件及報到通知書》
- 澳門科技大學發出之「在學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攝要求的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相片兩張及該相片有效期內的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3.3 辦理需時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十五個工作日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七個工作日
3.4 辦理費用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港幣 165元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人民幣 80元
如同時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換領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簽注續期,其費用如下: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港幣 270元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人民幣 140元
4.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簽注續期
4.1 接受申請期限
內地學生可於“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出入境有效期至”之期限到期前兩個月辦理簽注續期手續。
4.2 所需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 《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3). 澳門科技大學發出之「在學證明」
(4).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攝要求的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相片兩張及該相片有效期內的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4.3 申請需時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十個工作天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即日可取
4.4 辦理費用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港幣 165元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人民幣 80元
如同時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換領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之簽注續期,其費用如下: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港幣 270元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人民幣 140元
5. “赴港簽注”
5.1 簡介
內地學生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澳就學期間赴香港從事各項交流活動,可申請一至兩次有效的“赴港簽注”,其逗留期限一般情況下為十四天。
5.2 所需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 《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
(3). 澳門科技大學發出之「在學證明」
(4).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拍攝要求的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相片兩張及該相片有效期內的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5.3 辦理需時
七個工作天
5.4 辦理費用
(1). 澳門中國旅行社通行證辦證處:
港幣 85元 (一次)
港幣135元 (二次)
(2). 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
人民幣 15元 (一次)
人民幣 30元 (二次)
6. 逗留的特別許可
6.1 簡介
內地學生應在入境所給予的“逗留許可”屆滿前二十天,親身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提出申請“逗留的特別許可”。內地學生應遵守每次換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後,必須前往辦理“逗留特別許可”申請,否則,將會觸犯在澳逾期逗留所導致的情況。
6.2 申請辦法
(1). 新生
首次抵澳入讀本大學課程,學生事務處將統一安排新生向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提出“逗留特別許可”申請,新生必須配合;
(2). 本科二年級或以上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通知學生事務處後,將以通告形式通知學生按指示前往該處辦理蓋章手續;
(3). 研究生在讀生
研究生於在讀期間之正常修業期內,應於逗留許可批給期限前20天,自行到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辦理續期手續。如已超出正常修業期者,則應先到研究生院辦理在學證明,再持在學證明及其他所需檔,自行到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辦理續期手續。
(4). 恢復學籍或從未辦理之學生
此類學生須前往學生事務處申請在學證明,並按照首次申請之程序向該處申請;
(5).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接收內地學生申請文件後,即向申請人發出相關“收據”。申請人應妥善保管及必須按指定日期前往該處辦理手續。
6.3 所需文件
如屬首次申請之學生,須準備以下文件:
(1). “逗留的特別許可”申請表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
(2). 《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副本
*包含身份資料頁、蓋有出入境印章和簽注(逗留D)內頁,並需出示證件正本作核對。
(3). 澳門科技大學發出之「在學證明」
(4). 1吋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近照1張
6.4 辦理地點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出入境事務大樓(近北安碼頭)
電話:2872-548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公眾假期除外)
更多資訊,可查閱治安警察局網頁-外地學生之「特別逗留許可」
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9/
7. 申請澳門科技大學發出之「在學證明」手續
7.1 簡介
內地學生因辦理證件所需申請之「在學證明」,可在學生綜合服務中心學生事務櫃檯 (R102室)提出申請,而領取地點於學生綜合服務中心教務櫃檯 (R102室)。
7.2 所需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副本
(2). 《往來港澳通行證》—身份資料頁副本
(3). “往來港澳簽注(逗留D)”副本
(4). 澳門科技大學學生證副本
(5). 在學證明申請表(辦理學生證件適用)
7.3 辦理需時
五個工作天
7.4 辦理費用 (澳門科技大學之「在學證明」)
(1). 《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換領:
遺失/損壞--------------------------------------------------------------------150元
(2). 往來港澳簽注 (逗留D) 之簽注續期-----------------------------------------免費
(3). 赴港簽注------------------------------------------------------------------------150元
(4). 逗留的特別許可-----------------------------------------------------------------免費
(5). 因提供之資料錯誤而導致「在學證明」重發-----------------------------50元
(6). 「在學證明」發出後, 因遺失、損壞等情況而需要重發-------150元
學生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備查。上述內容以辦證機關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