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统考制度须过两关

公职局综合试 用人部门专业试

    公职统考制度须过两关

    “中央招聘”将改为“统一管理开考”制度,政府昨进一步公布实施细则,日后欲报考一般职程及特别职程的居民,须先考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超过五十分的合格者,才可参加用人部门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视乎投考职程,部分职程仍需再笔试及面试。公职局回覆本报查询时透露,计划于今年第三季举行高级技术员“统考”,整个程序需时约半年。

    央聘四年问题多多

    中央招聘制度自一二年开始实施,至一五年共开考过六次,包括技术辅导员、心理学及法律范畴的高技,但入职速度极慢,有人投考三年仍未入职,有招聘六十七个空缺仅一人合格,亦有投考人与用人部门人资错配,甚至有部门绕过央聘自行招人再内部晋升,令到央聘备受批评。

    政府决意改革,至今年六月行政会公布了《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行政法规,建议用“统考”取代“央聘”,日后投考人须先过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试”,合格者三年内可报考用人部门负责的​​“专业试”。

    综合试五十分合格

    昨日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及公职局官网,进一步披露实施细则,首先“统考”主要适用于第十四 / 二○○九号法律规范的十四个一般职程及二十个特别职程。而教育、司法、文牍、登记及公证、卫生、保安等范畴,因另有专有法规规范,故不适用“统考”。

    考生首关需先过公职局负责的“综合试”,将采用笔试以选择题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文理解、逻辑分析、公共行政法律、基本法认知等方面的能力,考试五十分或以上评为合格,成绩名单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公务员获豁免首试

    其后,成绩合格及获豁免“综合试”的投考人,可在公职局刊登部门职缺后,向部门提交书面声明,报考用人部门的“专业或职务能力考试”。当中获豁免的人士,主要是指公务人员,当他们的学历或职程与投考职程相等、又或领导主管等都可豁免“首试”。

    各用人部门自行负责“专业试”的甄选,公职局表示,如高级技术员、技术员或特别职程,甄选方法为笔试及面试;而一般职程的技术辅导员、行政技术助理员、技术工人及勤杂人员,则只需面试。当然部门可因应职务特性而增加其他甄选方法,例如心理评估或履历分析等,此部分可由部门自行决定。各部门将按投考人的成绩择优取录。

    拟第三季开考高技

    央聘已停考多时,公职局并透露,计划今年第三季举行首次的高级技术员“统考”,预计由刊登开考通告至公布成绩,整个程序需时约半年。

资料来源:2016年7月12日《澳门日报》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