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局:下月询全面最低工资

 清洁保安时薪卅元近两年未调 社协即将讨论 劳局:下月询全面最低工资

    【本报消息】香港最低工资时薪今年已调升至三十四点五元,但本澳《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律自去年一月一日生效,实施至今近两年,最低工资时薪仍维持三十元不变,社会质疑法律列明的一年一检是否“空话”。劳工局长黄志雄昨强调有按法律规定检讨最低工资金额,去年更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比较服务满意度及营运成本等,将于明日社协全体会议中汇报,交由社协委员讨论。

    明将汇报问卷调查

    黄志雄表示,劳工局已检讨一行业两工种最低工资金额,收集并对比法律生效一年后的资料。局方去年十月亦对物管公司、清洁保安公司、政府部门、大厦业主会等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服务满意度、营运成本等特征作比较。相关报告曾向社协执委会汇报,明日亦将向社协全体会议汇报。全面最低工资将于下月十三日公众咨询,收集大众意见,方向是全面、通行业的最低工资。

    非全职被质无保障

    另外,劳工界有声音认为,设立“非全职工作制度”属法律倒退,社保、病假等多项保障由有变无。黄志雄表示,现行《劳动关系法》明确规定,非全职工作由特别法规范;且近年有多宗司法判决对于非全职雇员的年假权作出不同判决,反映司法机关对非全职雇员的年假权存有不同理解,冀按实际情况,制订“非全职工作制度”作规范。

    释非全职各取所需

    他形容“非全职工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可释放劳动力,认为有人会因应个人需要而选择做短期聘请的工作或兼职。若符合政府建议的每四周工作少于七十二小时、且经劳资双方协议为短期工种,才会实行“非全职工作制度”,而非强制性执行,借以满足不同人士的需要。现时全职雇员薪酬中有包括强制性假期,碍于非全职工作雇员的工时关系,未必须享有强制性或有薪假期,以及其他全职雇员享有的福利,故会待咨询后再进一步研究立法。

    考虑整体发展需求

    黄志雄强调,政府制订法律时会考虑整体社会的发展需求及经济营运,认为劳资双方持不同意见正常不过,冀立法能令劳资关系变得和谐,唇齿相依推动社会发展。

资料来源:2017年10月9日《澳门日报》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