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可申内地居住证

三权利六服务九便利 新措下月实施 澳人可申内地居住证

 

      【本报消息】继取消就业许可后,国家再公布惠澳新措施,进一步加强澳人的“国民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下月一日实施。凡是前往内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本澳居民,可以回乡证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居住证者,可享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九项便利政策措施,打破现时本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的壁垒。

明确国民身份号码

      国新办昨日上午十时举行介绍港澳台居民证件便利化措施发布会,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介绍,实施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是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是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居住证中将有身份号码,澳人会使用“820000”字头、港人则以“810000”字头,这是内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确港澳居民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并按国家标准来编制,与内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制。

增港澳台居民福祉

      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是在已实行一系列惠及港澳台居民政策基础上,针对一些港澳台同胞反映使用回乡证、台胞证在办理网上购票、自助取票、旅馆住宿、金融业务等不太方便,推出的又一项为港澳台居民谋福利的实实在在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让港澳台居民能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兑现承诺的具体行为,也是增进港澳台居民福祉便利化、人性化的重要举措。

便利学习就业生活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了在内地享受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的政策措施。同时,规定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证件功能、持证人权益、证件制作、申领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领取居住证后,港澳台居民即可凭居住证享受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惠澳措施陆续推出

      措施九月一日起实施,当局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确定了一批公安派出所、户证办证大厅作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的受理点。九月一日前,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具体公布这些受理点。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到就近受理点申请。于受理点出示本人出入境证件,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黄柳权提到,类似的支持港澳、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会陆续有来,有些政策措施可在港澳居民工作生活较多的地方率先实行,如粤港澳大湾区。

 

资料来源:2018年8月17日《澳门日报》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