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十字门法学论坛第五场:政府资讯公开与个人资料保护

2012-2013学年十字门法学论坛第五场:政府资讯公开与个人资料保护
第五场十字门法学论坛

  由法学院主办、澳门基金会赞助之2012-2013学年第五场『十字门法学论坛』于2013年4月10日在图书馆大楼N101会议厅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系程明修副教授、澳门特别行政区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业务主管廖志汉先生和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唐文庭长应邀作为发言人,澳门法律协进会副会长李焕江大律师和法学院王凌光助理教授担任评议人,法学院谢耿亮助理教授主持论坛,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志坚副院长和法学院的方泉助理院长、易再成助理教授出席。

  程明修副教授首先作了题为《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中“特种资料”保护之争议问题》的主题报告。他简要介绍了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立法始末和规范体系,随后,又对其中的“特种资料”保护问题作了详细阐述。程明修副教授认为,个人资料保护法立法标示着一个人权与法制的里程碑。但是在个资利用与个资保障之间,一直处于一种紧张拉锯的关係。台湾在规范体系上,试图作一个极大化式的立法,融入各国精华以成大典。但是这种拼凑式的立法性格,不但危及法之生命,同时也损及国家之法律文化。

  廖志汉先生以《浅谈澳门的政府资讯公开与个人资料保护》为题,对澳门现行法制下的资讯公开与个人资料保护问题作了详实的阐述。廖先生首先介绍了澳门政府资讯公开和个人资料保护的法规基础及其渊源,接着又对相关法制的实务运作与争议作了深入的评析。

  唐文庭长报告的主题是《个人隐私权的边界——大陆政府资讯公开中个人隐私司法保护若干实务问题》。他首先介绍了大陆关于政府资讯公开和个人资料保护的制度发展,接下来又借用哈特的理论揭示了个人隐私边界的模糊性并对相关的司法事务问题作了精当的分析。

  在评议环节中,李焕江大律师和王凌光助理教授围绕三位发言人精彩的报告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与发言人进行交流,现场的法学院师生也参与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