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预告】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陈聪富教授讲座(2016年11月4日)

陈聪富教授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同年通过律师高考第一名及司法官第二名考试,并于1990年获得本校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律师二年后,于1994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并于1997年获得美国纽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陈教授擅长于民法及医疗法,曾出版“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侵权归责原则与损害赔偿”、“侵权违法性与损害赔偿”及“医疗责任的形成与展开”等专书,并著有相关文章七十余篇。 陈教授多次获得台湾大学教学优良奖、教学杰出奖、第一届优良导师奖,并于2013年获得教育部第一届优良大专院校优良师铎奖。陈教授曾于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等校讲学,现为台湾民法基金会董事及台湾法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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