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樵助理教授应邀赴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进行学术交流

  2013年11月21-22日,应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蔡昌宪教授、东海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运财教授和企业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卓俊雄教授邀请,我院助理教授沈云樵博士赴台湾进行学术交流。11月21日,沈云樵助理教授在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参加主题为“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法律经济分析”的圆桌论坛,并作为与谈人发表观点,认为台湾地区因应肇始于2008年金融危机而制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适逢其时,能有效回应民间对金融消费者予以特殊保护的呼吁。台湾的立法例殊值大中华区其他地区借鉴。11月22日,沈云樵助理教授参加了东海大学法律学院和东海大学企业法制研究中心举办的第一届“企业财经与金融法制国际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论中国大陆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基础、方法与趋势”的学术报告。基于对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美国相关法律之修订经验的比较,报告提出,两法修改目的同一,即都为加强公司治理。报告梳理了两法修改的法理和逻辑,对未来进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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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一为沈云樵助理教授与台湾清华大学主办方合影(背景为清大着名景点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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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二为沈云樵助理教授与东海大学主办方合影(背景为四合院格局的东大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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