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交流团赴内地参加青年法律交流周

交流团师生在人民大会堂合影
交流团师生在人民大会堂合影

  201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赴北京、山东等地参与了“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该活动由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主办,内地、香港、澳门十馀所高校共同参与。从2009年至今,“交流周”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五届。此次澳门代表团由澳门法务局罗静萍厅长任团长,澳科大法学院助理教授王凌光老师带领十名同学,会同来自本澳另一所高校的师生组成。

  8月16日早上,全体团员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开幕仪式,听取了专家学者关于中国的法律体系及法律制度的介绍,并参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下午,代表团先后参观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并听取了资深法官、检察官对大陆司法体制及审判制度的精彩讲解。

法学院程春晓同学在论坛上发言
图为法学院程春晓同学在论坛上发言

  8月17日,港澳全体团员抵达山东,并在山东大学举行法律论坛,三地的法律人围绕“法律人的职业道德与文化修养”主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二年级学生程春晓作为澳门代表之一,发表了题为《法律人及其职业道德剖析——以澳门经验为视角》的演讲,获得了评委老师的一致肯定。

 中国法学会刘剑主任为在登山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法学院林煌(右二)等同学颁发奖品
图为中国法学会刘剑主任为在登山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法学院林煌(右二)等同学颁发奖品

  8月18日至22日,交流团前往泰安、曲阜、枣庄分别参观了泰山、三孔、台儿庄等着名景区,交流团成员也藉此对祖国的孔学文化、抗日战争历史有了实地瞭解。

  在整个的活动中,澳门科技大学的学生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全身心地投入到交流活动中,积极与香港、内地的同学进行交流,发挥互助友爱,团队协助的精神,展现了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