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计划

澳 门 科 技 大 学

数学博士学位课程

一、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知识范围

数学

五、入学资格

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上者,修读数学或者相关专业,且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

六、研究方向

  1. 基础数学
  2. 应用数学
  3. 计算数学
  4. 统计学
  5. 数据科学

七、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 (9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DIMZ0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3

DIMZ02

前沿数学专论

3

DIMZ03

高级专业阅读

3

表(二):选修科目(学生须按所选研究范围修读下列三门选修科目) (9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DIME01

欧氏空间的调和分析

3

DIME02

超复分析

3

DIME03

矩阵理论

3

DIME04

动力系统

3

DIME05

解析数论

3

DIME06

图论

3

DIME07

组合优化

3

DIME08

高等统计学

3

DIME09

高等数值分析

3

表(三):学位论文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种类

学分

DIMZ10

论文

必修

18

八、教学要求

  1. 第一、二学期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3门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3门选修科目,共计18学分。
  2. 一般情况下,每位学生至少需在国际SCI英文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两篇,其中一篇必须为第一作者。
  3. 学生在修读完授课科目并取得学分后,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完成开题答辩后,方可继续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
  4.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九、学习时间

  1. 科目修读时间为12个月。
  2. 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累计写作、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3. 课堂一般安排于周一至周五晚间。

十、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本大学之数学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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