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争议的解决与预防」论坛成功召开

「旅游争议的解决与预防」论坛成功召开

「旅游争议的解决与预防」论坛成功召开

  2012年3月29日下午,由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主办、澳门法制研究会协办的「旅游争议的解决与预防」论坛在科技大学E座活动中心E310演讲厅举行,此亦为法学院2011-2012学年之第五场「十字门法学论坛」。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职委员陈汉生先生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员、澳门文化遗产导游协会主席简万宁博士应邀作为报告人出席论坛。
  陈汉生先生指出,在近5年来消委会所获旅客投诉中,仅有5%涉及旅行团的集体旅游纠纷,减去2010年1513宗涉及非凡航空停飞事件引起的投诉,旅客投诉主要集中于食品及饮品类(占14.2%)、通讯器材(占13.3%)、钟表(占8%)、衣履皮革(占6.3%)和公共交通(占4.6%),消委会通过调解协商等特别处理机制处理一般消费投诉的结案率达98%,通过建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加盟商店」和「诚信店」制度,有效地处理和预防了消费纠纷,消费会并与内地41个省市消保组织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与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旅游业商会签署「优质诚信商号活动」合作协议,与新加坡、葡萄牙等国家签订了4份国家级协定,有效服务于来澳旅游的消费者。简万宁博士指出,从微观角度看近期「港澳游」旅游争议,主要由于澳门本地接社的发给抵澳旅客的「行程表」与内地游客所签旅游合同不一致所致,因此建议改革「行程表」制度,改变澳门旅行社和导游的营利模式,增加消费者的理性识别能力。
  法学院毕经纬讲师主持论坛,澳门科技大学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雷美娟讲师和法学院谢耿亮助理教授分别从管理学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法学角度的「私法失灵」及其补强和矫正机制进行评议。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法律顾问黄志强先生、消费者委员会欧永棠先生、澳门法制研究会会长陈华强大律师、法学院助理院长方泉副教授等参加论坛,围绕旅游业这一澳门核心产业,就如何完善旅游法律、充分有效解决和预防旅游纠纷、增强旅游业业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互信与合作、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旅游业良性发展等问题展开研讨。

联系我们

学院办公室:
澳门氹仔伟龙马路
澳门科技大学R座七楼773室
传真:(+853) 28823289


学士学位课程:
电话:(+853) 88972000
电邮:llb-ad@must.edu.mo


硕士学位课程:
电话:(+853) 88971722
电邮:fl_md@must.edu.mo


博士学位课程:
电话:(+853) 88972358
电邮:fl_md@must.edu.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