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大三学生实习课赴澳门检察院参观交流

何超明检察长与学院师生合影
何超明检察长与学院师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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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去年在珠海法院成功实习以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今年继续安排大三学生的实习活动,实习地点包括澳门检察院、澳门监狱、珠海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德赛律师事务所等。5月21日至5月23日接连三天的上午,大三学生分成三组赴澳门检察院参观学习。按照澳门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和法院同属司法机关。澳门检察院依据特区地域小、人口不多的实际情况,创立了“一级建制、三级派任”的新司法架构模式,这样有助于精简机构,提高检察院的工作效率。检察院的人员组成包括检察长、检察院司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专业行政人员。检察院享有四项主要权限:在法庭上代表澳门特区;领导刑事侦查;监督法律实施;维护所有合法的集体利益或大众利益。

  在检察院书记长的带领下,法学院师生首先参观了刑事诉讼办事处,书记长向同学们讲解检察院收案、立案等情况。在办事处,同学们还先后进入口供室、拘留室和认人室参观,了解检察官实际办案情况,同学们也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与书记长进行了交流。离开刑事诉讼办事处,师生们来到检察院展览室,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了检察院的历史。这里主要展示了部分于回归前严重暴力案件中使用过的武器、假货币、通讯工具以及回归前检察官用过的卷宗等。接着,同学们在多功能视听室观看了检察院的宣传片,对检察院有了更为直观和全面的了解。在检察院的精心安排下,沈剑光检察官还特地赶来与同学们亲切交流,畅谈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经验,幷对同学们的提问耐心细致地一一回答。

  在第一天的参观学习中,何超明检察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会见了来访的同学们,幷坦诚地与同学们分享了多年来从事法律工作的体会。何检察长对大家说,大三是个非常关键的一年,面临着毕业和未来人生的选择;他特别强调,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在检察院的两个小时中,同学们学到了很多课堂中难以接触到的知识,来自澳门和内地的同学还分别对两地的检察制度进行了比较。这次实习活动扩大了同学们的知识面,有利于为其将来的法律实践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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