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十字门法学论坛第三场:法律界与医界专家共论医患关係难题与医疗法变

  2012年12月7日晚7时,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主办、澳门基金会赞助之2012-2013学年第三场『十字门法学论坛』如期在图书馆大楼N316演讲厅举行。是场论坛主题『医疗关係难题与医疗法变革』,邀请了本澳知名法界人士廖悦兴大律师(澳门大学法学院客席讲师、澳门刑事法研究会副会长)、本澳知名医界人士柯庆华医师(澳门医疗活动申诉评估中心主席)和中国政法大学赵廉慧博士作为主报告人,并邀请了法学院林位强博士和叶再兴博士作为评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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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悦兴大律师在报告中评述了现行澳门以行政损害赔偿制度处理涉及公立医院的医疗事故纠纷的实践,称此将实体法和程式法分开,呈现分散和交叉状态,未能切合澳门社会现实状况,其主张应制定独立的医疗事故法,引进诉前请求程式由行政先行加入处理,引入风险责任原则以加强受害人之保障,应从医学角度而不应完全套用《民法典》之规定处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范围。

  柯庆华医师主要结合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第I/IV/2012号报告书(《<医疗事故法>立法的可行性探讨和研究》),报告了澳门医疗投诉的现状和医疗活动申诉评估中心的工作,主张以法律规范医疗系统的民事责任制度,设立专门及独立的医学鉴定委员会,建立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推动以和解、调解及仲裁方式作为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选择性方式。

  赵廉慧博士报告了日本法从医疗服务合同角度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经验,并以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和信赖义务为核心评述了日本医疗事故纠纷桉例。其认为在日本法中,注意义务并非采纯粹的主观标准,而是按照“诊疗当时的临床医学实践中的医疗水准”来进行判断;日本法也认同医生的裁量权,但是若医生并非为了患者的利益或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行使裁量权,很可能被指控不履行信赖义务,而且医生在正当行使裁量权必须以履行了合法的披露义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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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再兴博士在评述中强调可从社会法的角度提出解决医患关係纠纷的替代性办法,以减轻传统医疗关係法加诸医生和患者身上的负担,从根本上缓解医患关係冲突,增加医患关係人之间的信任。林位强博士在评述中重点批评了当前澳门法区分对待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医疗事故纠纷的实践,认为这种将同种医患关係纠纷区分成由行政法院处理的行政赔偿桉件和由普通法院处理的民事赔偿桉件人为扭曲了医患关係法,不利于医患关係纠纷的公平解决和预防。

  谢耿亮博士主持了本次论坛,法学院方泉助理院长,澳门特区检察长办公室李建基代厅长、余琴代处长及近百名法学院师生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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