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科大法学院“十字门”法学论坛“信托法的新发展与新问题”成功举办

2024年2月26日上午10时,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论坛总第五十七场(2023/2024学年第二场)于大学N214演讲厅顺利举行。本场活动由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主办,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赞助。本次论坛主题为“信托法的新发展与新问题”。

 论坛邀请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利孝和基金教授 (信托法及衡平法) 何锦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副主任赵磊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李颖芝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姜雪莲副教授作为主讲嘉宾。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课程主任毕经纬助理教授担任本场论坛的主持人及与谈人。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还有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方泉院长,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委员刘杏娟女士,以及十位来自金管局法律事务厅及银行监察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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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合影

(左至右:姜雪莲副教授、李颖芝副教授、何锦璇教授、刘杏娟委员、赵磊教授、方泉院长、毕经纬课程主任)

 

论坛伊始,法学院院长方泉教授代表学院向与会嘉宾致送纪念品并合影留念。论坛中,何锦璇教授以“重塑信托:苏格兰信托及继承法的启示”为题,基于对苏格兰的信托和继承法案的论述,提出了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认为受托人应当合理谨慎地管理他人事务,不能披露受益人的信息。同时对信托机制监督层面的动态管理以及问责机制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讨论,指出香港可以通过法院发挥信托监督辅助机制,这样法院才可以审查信托的执行情况。最后,何教授从执行层面和政策层面向与会学生介绍了非慈善目的信托的相关内容。赵磊教授以“从'川信爆雷 '看中国信托业的主要问题”为题,介绍了四川信托“爆雷”的基本情况,同时引入了TOT信托产品结构的介绍,认为我国的信托作为舶来品,从根源上缺乏信托的理念,在司法层面以及监管层面仍然处于缺位状态。首先,信托的从业者并不理解何为信托,在开展信托业务时并未真正理解信托制度,大量信托产品违约延期的根本原因是风险控制不力、管理不善以及决策失误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其次是法院对信托的理解不到位,法院进行案件裁判时对信托案件的性质认定存疑,对于法律适用层面也存在较大分歧。整体而言,信托爆雷事件对于银行理财和信托行业带来了较大的警示作用,同时也引发了监管部门和金融市场的广泛关注和反思。李颖芝副教授以“香港特殊需要信托制度”为题,介绍了特殊需要信托是近年来源于欧美并逐步被亚洲及更广泛地区认可并推广的受托服务形式,主要是以满足和服务特殊需要人群的生活需求为主要信托目的一种特别的信托制度安排。李教授基于自身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向与会学生阐述了香港特殊需要信托的基本结构,并详细介绍了特殊需要信托账户的设立、运作方式以及终止账户的要求,使与会学生对特殊需要信托有了较为全面详实的了解。最后,李教授总结了香港特殊需要信托目前面临的挑战,认为特殊需要信托的入场费过高,呼吁政府需要在信托准入资金的门坎上多做考虑。姜雪莲副教授以“股权信托中受托人的出资责任”为题,以案例形式作为切入点,从中信信托与青岛海融兴达一案引出了股权存续期间股东的责任认定问题,认为虽然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的登记及其法律效力作出了规定,但配套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并未建立。股权过户固然能够实现受托人控制股权的目的,但是由于过户登记在外观上并不具备信托财产的标识,隔离效果无法得到保障。同时指出信托法与公司法在该问题上如何协调,不仅关系到个案中当事人权利的平衡与保护,也关系到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一个难以取舍的现实难题。课程主任毕经纬助理教授对四位主讲嘉宾的内容进行了精彩评议,论坛在热烈的气氛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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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本次“十字门”法学论坛吸引了近两百名师生参与。与会学者的议题覆盖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托发展及实践问题,内容丰富,视角多元,拓展了与会者的理论和实践视野,亦对澳门金融现代化的发展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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