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
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适用于2020/2021及之后入学学生)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2019/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公共行政管理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8门必修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以及一篇硕士学位论文。
表(一)必修科目 (24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BPZ11 |
公共管理学 |
3 |
MBPZ12 |
公共政策分析 |
3 |
MBPZ13 |
政治学 |
3 |
MBPZ14 |
行政法学 |
3 |
MBPZ15 |
公共经济学 |
3 |
MBPZ16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3 |
MBPZ17 |
研究方法 |
3 |
MBPZ18 |
公共行政伦理学 |
3 |
表(二)选修科目 (9学分)
从下列七门科目中选修三门科目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BPE01 |
组织行为学 |
3 |
MBPE02 |
管理沟通 |
3 |
MBPE03 |
战略管理 |
3 |
MBPE04 |
非营利组织营销 |
3 |
MBPE05 |
组织理论设计与变革 |
3 |
MBPE06 |
领导学 |
3 |
MBPE07 |
公共行政管理前沿专题 |
3 |
*上述的选修科目,本大学有最终开班及选择的决定权
表(三)学位论文 (12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MBPZ30 |
论文 |
12 |
六、教学要求
-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8门必修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共计33学分。
-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
七、学习时间
-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间或晚间上课。(2023/2024学年为晚间课程)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