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堅 榮譽理學博士


  2000年,他為澳門特區政府起草了《澳門科學技術綱要法》,為澳門科技發展指明了方向。2004年,澳門特區政府設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旨在協助並資助本地團體或個人進行科技研發,推動科技發展,並負責有關國家科學技術獎5個獎項的日常事務。他作為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科技政策的目標,為推動本地科技發展作出了傑出貢獻。

  在教育領域,他擔任澳門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兼諮詢委員會主席、華僑大學校董兼副秘書長、暨南大學校董、澳門大學校董、曾經長期擔任澳門勞工子弟學校校長、澳門電腦學會會長,現任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會長、澳門教育基金會副會長、澳門培華中學校董會副主席兼校監等職,為澳門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奉獻良多。

  回歸前,他曾出任澳門特區政府過渡期事務委員會委員、教育委員會委員、科技委員會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政府第四屆諮詢會委員,第五、六屆澳門立法會議員。回歸後,他任兩屆行政會委員兼發言人、第一、二屆立法會議員。在任期間,身體力行,以立法會為平臺,充分發揮立法會職能,監督特區政府做好立法和反映民意等工作。2005年,榮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金蓮花榮譽勳章。

  他致力於澳門科技的發展和科普教育的推行,推動澳門中醫藥的研發,推動兩個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立和建設,設立科技獎勵制度,重視科技成果和產業的結合。他在學術領域有很強的實踐理論特色,曾幾次將行政和立法關係的研究成果公之於世。體現著他在法制實踐理論領域的成功探索。他也十分重視人才的培養,長期來,培養一大批雙語的法學人才和司法官員,這對貫徹基本法,實行澳人治澳,依法治澳有重要意義。

  “法律的解釋者希望在法律中尋獲時代問題的答案。”他就是為澳門法律本地化和科技教育發展做出傑出貢獻的唐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