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坚 荣誉理学博士


  2000年,他为澳门特区政府起草了《澳门科学技术纲要法》,为澳门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2004年,澳门特区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旨在协助并资助本地团体或个人进行科技研发,推动科技发展,并负责有关国家科学技术奖5个奖项的日常事务。他作为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配合澳门特区政府科技政策的目标,为推动本地科技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在教育领域,他担任澳门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兼咨询委员会主席、华侨大学校董兼副秘书长、暨南大学校董、澳门大学校董、曾经长期担任澳门劳工子弟学校校长、澳门电脑学会会长,现任澳门大专教育基金会会长、澳门教育基金会副会长、澳门培华中学校董会副主席兼校监等职,为澳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奉献良多。

  回归前,他曾出任澳门特区政府过渡期事务委员会委员、教育委员会委员、科技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政府第四届咨询会委员,第五、六届澳门立法会议员。回归后,他任两届行政会委员兼发言人、第一、二届立法会议员。在任期间,身体力行,以立法会为平台,充分发挥立法会职能,监督特区政府做好立法和反映民意等工作。2005年,荣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莲花荣誉勋章。

  他致力于澳门科技的发展和科普教育的推行,推动澳门中医药的研发,推动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立和建设,设立科技奖励制度,重视科技成果和产业的结合。他在学术领域有很强的实践理论特色,曾几次将行政和立法关系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世。体现着他在法制实践理论领域的成功探索。他也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长期来,培养一大批双语的法学人才和司法官员,这对贯彻基本法,实行澳人治澳,依法治澳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解释者希望在法律中寻获时代问题的答案。”他就是为澳门法律本地化和科技教育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唐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