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與“時間”取得平衡,是職場成功之道——澳科大梁安玲校友的故事

梁安玲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2004屆法學學士

前執業大律師

銀行法律專員

銀行反洗錢師及反恐融資條例執行主任

國際公認反洗錢師

在我們的認知當中,大律師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經常要出庭打官司,業務相當繁忙。但在澳門,有這樣的一位大律師,不僅平時積極投身街坊社團工作,為街坊和長者們擔任法律顧問,解決法律上的疑難,還在金融界跨界幹出一番名堂,成為澳門反洗錢師專業協會副監事長,她就是澳門科技大學校友,2004年從法學院畢業的梁安玲。感恩母校,在澳門科技大學建校20周年之際,梁安玲接受澳門科技大學校友會聯合總會的邀請,暢談她對澳科大、對法務工作以及社團事務的看法和建議。

澳科大法學院的全面令她心儀

談起與澳科大結緣的始末,梁安玲表示,雖然當時法學院還是澳科大的新生專業,但表現出來的“全面性”令她頗為心折:“因為我一向對法律很感興趣,到了中山大學修讀法學碩士課程後,深感自己需要加強法律的學習,因此再修讀一個本科法學學士課程,來穩固這方面的基礎,當時澳門科技大學剛剛成立,法學系課程作為全新的科目,既兼顧了國內法律,也有澳門本地的法律和國際性的法律,我覺得這個編排非常適合我,所以就選擇了澳科大法學院。”

梁安玲感恩在澳科大求學時期收獲甚豐

對於自己在澳科大的學習和生活經歷,梁安玲最難忘的,是法學院教學師資的權威性,給了她充足的信心:“在澳科大求學的日子非常快樂而且滿足,因為當時的師資都是法學領域舉足輕重的名師,都有相關法律著作發表過,那種感覺就是,你所使用的教科書,它的作者正在親自給你講授內容,這讓我感到受益良多。這些老師在教我們的時候都很用心,在澳科大求學的幾年,學到了很多非常實用的知識,直到我現在的工作中依然能起到作用。我現在從事銀行實務和法務方面的工作,當時在澳科大學習時,教我們票據法的王老師教學生動,深入淺出,讓我到現在的工作裡,仍能時刻使用到相關知識,對我影響至深。”

隨著工作的發展,梁安玲考取了律師資格,當了幾年的律師,現在還擔任銀行法務性的工作,她表示:“現在我工作方面牽涉的法律層面較廣,以前求學時的文商法理論,直到現在都能用到。還有合同商洽、訴訟等事務,都會用到所學的法務知識。隨著現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本澳銀行與香港、內地的金融機構也有了更多業務上的交流,這時在澳科大學習到的國內法律和海外法系就派上了用場,因為涉及到跨境商業合同等方面,突顯了當時澳科大法學系課程涵蓋各國法律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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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安玲畢業時在校園拍照留念

學習語言是法務工作的發展基礎 

談到自己目前從事的法務工作,梁安玲對有志從事於此的澳科大師弟師妹們也有著自己的建議:“因為在澳門金融機構工作,葡語的重要性相當高,在法律層面上,使用到葡語的機會也不少。我記得在實習的時候,已經感覺自己的葡語水平不足以應付當前工作,所以便有意去修讀一些中葡翻譯課程,還到了葡萄牙遊學,去鞏固自己的葡語基礎。這讓我在此後的工作中,多增加了一門語言工具。所以大家在平時的學習中,應盡可能地多修讀一些關於葡語的課程,當然,對於使用頻率更高的英語也一定不能丟下,英語更是國際性法務實踐的工具,這些語言能力都將成為日後發展法務工作的基礎。”

另外,梁安玲表示:澳科大法學院的課程設計上,涵蓋了本澳,內地以及國際範圍的法系,教學上十分多元化,對澳科大學子在不同區域內應用法學增加了不少的可能性,尤其是將來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全面發展,在跨城市應用不同的法系,需要更多這種受過多個法系內容學習的專業人才,未來就業層面一片光明:“要進行跨城市乃至跨國的工作交流,首先語言方面要過硬,還要有不斷自我增值的精神,多學語言課程,同時多學習行業內法律知識、了解法規的應用外,也需學習所在工作範疇的法律以外的其他專業領域知識,才可以讓自己更勝任相關工作。”

梁安玲時刻保持着對知識的渴求

興趣時間決定個人職場走向

“大律師”這個頭銜,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備受尊崇的職業,同時取得這個資格的過程亦十分艱辛,但梁安玲選擇從大律師到投身金融界,擔任銀行法務工作,是什麼促使她做出這樣的職業選擇?梁安玲表示:“之所以作出這個選擇,於我而言就有兩點原因:‘興趣’和‘時間’。興趣方面,由於我一直對金融方面的工作十分感興趣,實習的時候已經慢慢開始接觸銀行法務的相關工作,隨著接觸增多,便深感自己的工作重心應該在這方面重點發展。另一方面,自己的時間也有限,難以應付相對繁瑣的律師工作,如與客戶聯繫、打官司及上庭等,都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權衡之下,我認為要專注某一領域可以使所學知識方面才能有更好的發揮,所以我作出了這個職業調整的選擇。現在我從事銀行法務工作,可以使自己更專注於金融領域的發展,覺得更加適合自己,修讀法律,律師職業是一個自然的選擇,但因法律本身就可以服務社會各行各業,利用法律專業知識向其他領域發展可以使職業發展有更大的空間,這就是我的一些小小心得。”

梁安玲經常出席各類型專題講座,把多年累積的實務經驗傾囊相授

話雖如此,但要面對“跨界”的種種困難,如此大的一次職場轉型,梁安玲視為挑戰,同時也是機遇:“對我來說,投身金融界的工作,最大的挑戰就是要在法務以外,學習更多的金融知識。我最初修讀的是文學,後來去學法學,對金融的認識比較少,所以入行之後,我開始去了解不同的金融產品特徵,積極參與金融知識專業培訓與學習,研究監管機關要求,這樣才能在法務層面上對金融領域給出更好的法律及合規意見。另一方面,在反洗錢的領域上,我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去研究國際反洗錢組織相關規定,也考取了相關的證書,在工作實務上,結合澳門當地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法規要求,使自己的反洗錢領域知識更為務實。只有掌握更多行業專業知識,才會在自己的工作領域中有更好的發揮。”

梁安玲認為每一次挑戰都是新的機遇

社會事務也是與人打交道的一種歷練

在繁重的工作之餘,梁安玲還熱心社團事務,擔任澳門反洗錢師專業協會副監事長以及澳門街坊聯合總會理事及一些社團的顧問,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法律上的幫助,同時亦在金融法務教育上不遺餘力,經常在工餘時間教授相關金融法務課程。對此梁安玲感嘆道:“從事法律工作,就是要與不同的人打交道。我用休息的時間去接觸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和事,令自己對法律的應用更加廣泛,又能幫到有需要的人,可以說是一舉兩得。”要做到平衡生活中各個角色,最重要的是對本職工作的專注、對服務社會的熱心,這也給她帶來了充足的精力和動力。在未來,梁安玲仍將在各種場合裡,將自己不同的身份更全面地展示,憑藉對法律的熱愛和對社會的責任,一展自身所長。

梁安玲即使公務繁忙,也會抽空作畫放鬆心情

在澳科大建校20周年校慶之際,梁安玲也送上了自己的寄語與祝福:“我希望澳科大越辦越好,希望更多法學院的學弟學妹們在自己的專業裡全面長遠發展。在未來的澳門乃至粵港澳大灣區,終遍及世界各地,希望這些澳門科技大學培養出來的人才們,盡情發光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