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十字门法学论坛圆满落幕

2018年4月27日晚7时整,由法学院主办,澳门基金会、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支持之十字门法学论坛总第四十四场(2017-2018学年第四场)在大学O座O705顺利举行。本场论坛的主题为“法律东方主义“话语、实践及反思”。

本场论坛有幸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香港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吴海杰主任、厦门大学法学院魏磊杰副教授担任报告人,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助理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谢耿亮助理教授担任与谈人。本场论坛由法学院何志辉副教授主持。法学院方泉执行副院长、易在成课程主任、牟效波助理教授等及法学院研究生出席了此次论坛。

论坛现场

论坛中,魏磊杰副教授从近年备受关注的法律东方主义的基本理念出发,阐述法律东方主义的中国意涵,指出所谓“非历史的法律东方主义”实质是一种建构,随后阐述为什么需要超越法律东方主义,东方法律主义有否必要及如何可能。贺卫方教授从东西方法律文明异同比较入手,着力阐发“非历史的法律东方主义”之义理,认为当下中国更应重视的是对西方法律文明的正解和正视。吴海杰博士以他近期关于香港法律史的研究成果为例,从香港近代史上关于香港华人社会妻妾制度引致文化冲突的司法个案入手,解析在香港司法史上港英政府对华人社会所持的“法律东方主义”潜意识与文化立场。翟小波助理教授的评议针对法律东方主义的议题,借助边沁法理学思维对其内在逻辑作出了犀利的批评;谢耿亮助理教授的评议则针对“法律东方主义”何以突然成为当前中国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作出反思,兼及对中国法学研究在国际学术界被忽视的现象的检讨。至此,法学院2017-2018学年十字门法学论坛活动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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