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玉华教授应邀主讲“侦查制度改革实施效果实证研究 ”

2019年4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玉华教授应邀来法学院交流访问,并且为学生们献上精彩讲座。本次活动由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主办,澳门基金会赞助。4月10日下午,李玉华与法学院分师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安大学的办学历史、特色和经验,并回答了学生们提出的问题。4月11日晚上7时,法学讲座系列在大学O座606教室举行,主题为“侦查制度改革实施效果实证研究”,李玉华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赵琳琳副教授主持,薛文超助理教授与法学院部分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李教授从公安机关讯问录音录影、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及警察出庭作证三方面讲述了内地侦查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取得的实际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与时俱进的解决方案。

针对内地侦查机关在讯问录音录影功能定位、录音录影资料的保管、移送和查阅、侦查人员讯问人数要求及讯问笔录与录音录影内容不一致等问题,李教授认为在侦查机关讯问同步录音录影已基本实现刑事案件全覆蓋及智慧化办案并且运行良好,建立简易案件的“单警询 (讯)问”制度已经成熟,为有效缓解基层警力紧张、案多人少的矛盾提供契机。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制度设计,李教授认为,侦查机关是非法证据的“制造者”,法律又赋予其“排除者”的角色,相互冲突,非法证据在公安机关的排除程序规定不切实际,建议删去侦查机关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主体的规定。为解决非法取证与侦查策略在实践中的区分与运用问题,李教授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在现有基础上对应当排除的“引诱、欺骗”等进行科学界定,并辅之以典型案例指导,更具有实效。李教授还从警察自身素养、缺乏出庭作证经验及出庭作证保护等方面分析了当前警察出庭作证率较低的原因,并提出了明确警察作为特殊证人的规则、改变警察工作方式及加强警察出庭作证实战培训等方面强化警察出庭作证的策略。

(学生在提问环节踊跃参与)

此次讲座持续两个半小时,法学院的同学们在提问环节踊跃参与,李教授一一耐心讲解。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李玉华教授(右二)、赵琳琳副教授(右一)、薛文超助理教授(左三)与到场学子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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