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玉華教授應邀主講“偵查制度改革實施效果實證研究 ”

2019年4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玉華教授應邀來法學院交流訪問,並且為學生們獻上精彩講座。本次活動由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主辦,澳門基金會贊助。4月10日下午,李玉華與法學院分師生進行面對面的交流,為大家詳細介紹了公安大學的辦學歷史、特色和經驗,并回答了學生們提出的問題。4月11日晚上7時,法學講座系列在大學O座606教室舉行,主題為“偵查制度改革實施效果實證研究”,李玉華教授擔任主講人,法學院趙琳琳副教授主持,薛文超助理教授與法學院部分學生參加了本次講座。

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背景下,李教授從公安機關訊問錄音錄影、偵查階段非法證據排除及警察出庭作證三方面講述了內地偵查制度在司法實踐運行中取得的實際效果以及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與時俱進的解決方案。

針對內地偵查機關在訊問錄音錄影功能定位、錄音錄影資料的保管、移送和查閱、偵查人員訊問人數要求及訊問筆錄與錄音錄影內容不一致等問題,李教授認為在偵查機關訊問同步錄音錄影已基本實現刑事案件全覆蓋及智慧化辦案並且運行良好,建立簡易案件的“單警詢 (訊)問”制度已經成熟,為有效緩解基層警力緊張、案多人少的矛盾提供契機。對於非法證據排除的制度設計,李教授認為,偵查機關是非法證據的“製造者”,法律又賦予其“排除者”的角色,相互衝突,非法證據在公安機關的排除程序規定不切實際,建議刪去偵查機關作為非法證據排除主體的規定。為解決非法取證與偵查策略在實踐中的區分與運用問題,李教授建議通過司法解釋在現有基礎上對應當排除的“引誘、欺騙”等進行科學界定,並輔之以典型案例指導,更具有實效。李教授還從警察自身素養、缺乏出庭作證經驗及出庭作證保護等方面分析了當前警察出庭作證率較低的原因,並提出了明確警察作為特殊證人的規則、改變警察工作方式及加強警察出庭作證實戰培訓等方面強化警察出庭作證的策略。

(學生在提問環節踴躍參與)

此次講座持續兩個半小時,法學院的同學們在提問環節踴躍參與,李教授一一耐心講解。本次講座在同學們的熱烈掌聲中結束。

李玉華教授(右二)、趙琳琳副教授(右一)、薛文超助理教授(左三)與到場學子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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