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
理学博士学位课程
一、 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2018/2019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学术领域/知识范围
资讯科技
五、入学资格
具硕士学位,修读资讯科技或相关专业。
六、研究方向
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
电子资讯科技
太空资讯技术
七、课程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 (4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DIIZ11 |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
2 |
DIIZ12 |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
2 |
表(二):选修科目(学生须按所选研究范围修读下列一门选修科目) (8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DIIE01 |
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高级研究专题 |
8 |
DIIE02 |
电子资讯科技高级研究专题 |
8 |
DIIE03 |
太空资讯技术高级研究专题 |
8 |
表(三):学位论文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种类 |
学分 |
DIIZ00 |
论文 |
必修 |
-- |
八、教学要求
- 第一、二学期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2门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1门选修科目,共计12学分。
- 一般情况下,每位学生至少需在国际SCI英文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两篇,其中一篇必须为第一作者。
- 学生在修读完授课科目并取得学分后,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完成开题答辩后,方可继续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
-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九、学习时间
- 科目修读时间为12个月。
- 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累计写作、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 课堂一般安排于周一至周五晚间。
十、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幷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本大学之理学博士学位:
-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