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計劃

澳 門 科 技 大 學

理學博士學位課程

 

一、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爲3年,最長修業期限爲6年(2018/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知識範圍

資訊科技

五、入學資格

具碩士學位,修讀資訊科技或相關專業。

六、研究方向

計算機技術及其應用

電子資訊科技

太空資訊技術

七、課程設置

表(一): 必修科目 (4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DIIZ11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

2

DIIZ12

學術活動與學術報告

2

 

表(二):選修科目(學生須按所選研究範圍修讀下列一門選修科目) (8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DIIE01

計算機技術及其應用高級研究專題

8

DIIE02

電子資訊科技高級研究專題

8

DIIE03

太空資訊技術高級研究專題

8

表(三):學位論文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種類

學分

DIIZ00

論文

必修

--

八、教學要求

  1. 第一、二學期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2門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1門選修科目,共計12學分。
  2. 一般情况下,每位學生至少需在國際SCI英文期刊發表研究論文兩篇,其中一篇必須爲第一作者。
  3. 學生在修讀完授課科目並取得學分後,需撰寫開題報告並完成開題答辯。完成開題答辯後,方可繼續博士論文的研究和寫作。
  4.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九、學習時間

  1. 科目修讀時間爲12個月。
  2. 論文寫作時間原則上爲24個月,累計寫作、修改時間不得少於12個月。
  3. 課堂一般安排於周一至周五晚間。

十、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本大學之理學博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

備注: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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