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科 技 大 學
理學博士學位課程
一、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爲3年,最長修業期限爲6年(2018/2019學年及之前入學的學生,請參閱入學當年的學習計劃)。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學術領域/知識範圍
資訊科技
五、入學資格
具碩士學位,修讀資訊科技或相關專業。
六、研究方向
計算機技術及其應用
電子資訊科技
太空資訊技術
七、課程設置
表(一): 必修科目 (4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DIIZ11 |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 |
2 |
DIIZ12 |
學術活動與學術報告 |
2 |
表(二):選修科目(學生須按所選研究範圍修讀下列一門選修科目) (8學分)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學分 |
DIIE01 |
計算機技術及其應用高級研究專題 |
8 |
DIIE02 |
電子資訊科技高級研究專題 |
8 |
DIIE03 |
太空資訊技術高級研究專題 |
8 |
表(三):學位論文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種類 |
學分 |
DIIZ00 |
論文 |
必修 |
-- |
八、教學要求
- 第一、二學期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2門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1門選修科目,共計12學分。
- 一般情况下,每位學生至少需在國際SCI英文期刊發表研究論文兩篇,其中一篇必須爲第一作者。
- 學生在修讀完授課科目並取得學分後,需撰寫開題報告並完成開題答辯。完成開題答辯後,方可繼續博士論文的研究和寫作。
-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九、學習時間
- 科目修讀時間爲12個月。
- 論文寫作時間原則上爲24個月,累計寫作、修改時間不得少於12個月。
- 課堂一般安排於周一至周五晚間。
十、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本大學之理學博士學位:
-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 2017/2018學年前入學之學生,畢業資格請參照入學當年之規定。
備注: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