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鼓勵設科研助理

為助高校畢業生就業

內地鼓勵設科研助理

       中國官方六部門近日專門發出通知,鼓勵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國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科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共同制定的《關於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六月一日公佈,明確科研助理是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人員,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主體,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相關工作。

      通知強調,高校畢業生是國家科技創新的一支重要生力軍,科研助理是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科研治理體系建設、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通知提出的具體舉措包括:依託各類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拓寬大學生就業管道;主動作為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等。

      其中,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方面,項目承擔單位應加強統籌,支持各級各類科研創新平台和團隊(課題組)結合承擔項目和經費等情況設置科研助理崗位;鼓勵經費較少的課題組聯合設置科研助理崗位;鼓勵國家人才計劃入選科技人才、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按需設置科研助理崗位。

      通知還特別提醒,各單位要增強選聘科研助理工作的開放性,積極吸納外部畢業生,不得設置僅招錄本校(所)畢業生等限制條件。

 

資料來源:2020年6月2日《澳門日報》A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