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研究基金项目
(一)普通研究基金(General Research Grants, GRFs)
- 资助对象为澳门科技大学的全体全职教研人员。
- 资助范围可包括文理各科研究领域的原创性研究项目。
- 资助额度为每个研究项目1 至 10 万澳门元, 但文科研究领域的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3 万元, 理科及医药研究领域的项目每项不超过 10 万元。
- 研究周期为6-12 个月,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2 个月。
- 项目组成员总数一般为1-3 人。每位研究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承担在研项目一项(包括研究团队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
研究团队资助基金
(二) 研究团队资助基金(Strength Team Research Grants, STRGs)
- 资助对象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的科研团队, 项目负责人应为 该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 亦是大学副教授以上的全职教研人员或特聘教授。
- 项目组成员构成应以本大学的全职人员(包括特聘教授)为主体, 校外学术人员作为补充。
- 资助范围可包括文理各科研究领域的原创性研究项目。
- 研究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应该能够在本大学内完成。
- 研究项目和内容必须符合大学的策略性学术发展方向, 特别是能够配合推进大学的研究“亮点工程”,形成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优势。
- 资助额度为每项为20-100 万澳门元,文科研究领域的每个资助项目不超过 50 万元, 理科及医药研究领域者不超过 100 万元。
- 研究周期一般为12-18 个月, 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2 个月。
- 项目组成员总数一般为 3-10 人, 每位研究项目成员最多只能承担在研项目一项, 并且与担任普通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不重复。
- 参与该研究团队的项目组成员视同为承担普通研究项目一项, 但在该研究团队项目中必须明确分课题负责人所负责承担的研究内容, 并期望达致的研究目标。
学术研究会议基金
(三)学术研究会议基金(Research Conference Grants, RCGs)
- 资助对象为澳门科技大学的全体全职教研人员, 由副教授以上或多位教研人员联合提出的具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申请项目将获优先考虑。
- 会议的研讨内容必须具有鲜明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性质,能够促进大学的学术研究发展及国际性学术交流。
- 会议能邀请国际知名的研究学者担任主讲嘉宾,可吸引校内外师生与会。
- 会议安排及预算基本清楚。
- 资助金额一般为每项 2-10 万元,自筹1:1 以上经费配对的申请项目将优先资助。
- 获资助的学术会议基金项目并不视同为项目申请者或项目组成员承担了大学的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