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一、适用范围 本教学计划适用于培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学生。 二、教学要求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科目。 2、各科目考试获得通过,并获得规定学分。 3、学位论文通过评审。 4、学位论文答辩获通过。 满足上述条件后,可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三、学制 本法学硕士学位实行两年制学制,课程修读时间爲12个月,论文写作时间爲12个月。全部硕士修读期间为24个月。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週一至週五。 备注:学位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原则上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但在必要时可经适当程序作适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