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

国际汉语教育博士课程学习计划

本课程所属学术领域:语言学/汉语教育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3年,最长为6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入学资格

必须具备汉语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母语为汉语考生,应具有汉语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或以上及外语能力证明:英语CET6级450分或以上或雅思6分或以上,非通用外语相当于CEFR B2级别或以上;母语为其它语言考生,应具备新汉语水凖考试六级证书或由中国国家汉办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需要在有效期内)。具有国际汉语教育硕士学位及海外汉语教学实践经验、教育机构管理经验者优先录取。

五、研究方向

学生经过第一学年的科目学习后,与导师商定确立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符合本课程的培养目标。

六、课程设置

表一:必修科目 (21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种类

备注

1

语言教学研究方法

3

必修

所有必修科目在第一学年完成

2

全球化视野中的语言教育

3

必修

3

国际汉语教学专题

3

必修

4

汉语教育与中国文化传播

3

必修

5

教育心理学

3

必修

6

第二语言习得

3

必修

7

专业葡语/专业英语

(任选一科)

3

必修

表二:选修科目(6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种类

备注

1

当代教学理论与实践专题

3

选修

在导师建议下选择其中两个专题修读,取得6学分

2

汉语研究与汉语教学专题

3

选修

3

多元文化与跨文化交际专题

3

选修

表三:其它(6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种类

备注

1

教学实习

3

必修

第二学年完成,教学实习总时数一般为60小时,并提交1篇实习报告

2

学术论文

3

必修

参看“七、教学要求4.”

表四:学位论文(12学分)

序号

科目名称

学分

种类

要求

备注

1

论文

12

必修

字数不少于8万字

第二、三
学年完成

七、教学安排及要求

修读共计45学分:

1. 第一学年,要求学生修读完“表一”的七门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两门选修科目,科目授课方式採用前沿理论讲授、专题讨论、指导阅读等。每门科目结束后学生必须通过考试或提交一篇专题研究报告。学生的各科成绩根据课堂讨论、考试成绩、专题报告等综合评定。

2. 第二学年,要求学生完成教学实习,并提交1篇符合学院要求的实习报告。

3. 学生必须完成修读并通过“表一”、“表二”规定的9个科目,取得27个学分后,需撰写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完成开题答辩后方可根据学院制定的论文阶段写作流程进行正式写作。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

4. 学生在读期间需在大学认可的二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和一篇会议论文。发表学术论文需与毕业论文相关,成果发表并须符合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引”要求。

5.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八、学习时间

1. 一般情况下,课程之科目修读部分为12个月,论文写作期为24个月(含教学实习期1个月)。

2.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六日间或晚间进行。

九、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博士学位:

1.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所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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