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科 技 大 學

國際漢語教育博士課程學習計劃

本課程所屬學術領域:語言學/漢語教育

一、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3年,最長為6年。

二、授課形式

面授

三、授課語言

中文及英文

四、入學資格

必須具備漢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母語為漢語考生,應具有漢語普通話等級二級乙等或以上及外語能力證明:英語CET6級450分或以上或雅思6分或以上,非通用外語相當於CEFR B2級別或以上;母語為其它語言考生,應具備新漢語水凖考試六級證書或由中國國家漢辦頒發的國際漢語教師資格證書(以上證書需要在有效期內)。具有國際漢語教育碩士學位及海外漢語教學實踐經驗、教育機構管理經驗者優先錄取。

五、研究方向

學生經過第一學年的科目學習後,與導師商定確立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應符合本課程的培養目標。

六、課程設置

表一:必修科目 (21學分)

序號

科目名稱

學分

種類

備注

1

語言教學研究方法

3

必修

所有必修科目在第一學年完成

2

全球化視野中的語言教育

3

必修

3

國際漢語教學專題

3

必修

4

漢語教育與中國文化傳播

3

必修

5

教育心理學

3

必修

6

第二語言習得

3

必修

7

專業葡語/專業英語

(任選一科)

3

必修

表二:選修科目(6學分)

序號

科目名稱

學分

種類

備注

1

當代教學理論與實踐專題

3

選修

在導師建議下選擇其中兩個專題修讀,取得6學分

2

漢語研究與漢語教學專題

3

選修

3

多元文化與跨文化交際專題

3

選修

表三:其它(6學分)

序號

科目名稱

學分

種類

備注

1

教學實習

3

必修

第二學年完成,教學實習總時數一般為60小時,並提交1篇實習報告

2

學術論文

3

必修

參看“七、教學要求4.”

表四:學位論文(12學分)

序號

科目名稱

學分

種類

要求

備注

1

論文

12

必修

字數不少於8萬字

第二、三學年完成

七、教學安排及要求

修讀共計45學分:

1. 第一學年,要求學生修讀完“表一”的七門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兩門選修科目,科目授課方式採用前沿理論講授、專題討論、指導閱讀等。每門科目結束後學生必須通過考試或提交一篇專題研究報告。學生的各科成績根據課堂討論、考試成績、專題報告等綜合評定。

2. 第二學年,要求學生完成教學實習,並提交1篇符合學院要求的實習報告。

3. 學生必須完成修讀並通過“表一”、“表二”規定的9個科目,取得27個學分後,需撰寫開題報告並完成開題答辯。完成開題答辯後方可根據學院制定的論文階段寫作流程進行正式寫作。論文寫作時間原則上為24個月。

4. 學生在讀期間需在大學認可的二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至少一篇學術論文和一篇會議論文。發表學術論文需與畢業論文相關,成果發表並須符合大學“關於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指引”要求。

5.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

八、學習時間

1. 一般情況下,課程之科目修讀部分為12個月,論文寫作期為24個月(含教學實習期1個月)。

2.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六日間或晚間進行。

九、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博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所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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