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科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课程旨在利用最先进的平台,培养在生物医学研究方面具有广泛知识的高素质学生和研究人员,以从事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研究领域的创新研究。
二、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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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学、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生物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生物技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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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英语能力证明,如:大学英语六级(CET-6)450分或以上;TOEFL iBT 79分或以上;雅思成绩6.0或以上;或其他同等英语能力证明。
三、学术领域/知识范畴
生物医学科学
四、授课形式
面授
五、课程期限
课程正常修读期限为3年,最长修业期限为6年。
六、授课语言
课程以英文讲授。
七、课程所包括的研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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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和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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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退行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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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和精准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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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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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组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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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免疫和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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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生物学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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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和诊断标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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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细胞生物学和再生医学
八、科目设置
表一: 必修科目 (必修学科单元/科目占6学分)
科目中文名称 |
学分 |
生物医学研究进展 |
3 |
生物医学专题导论 |
3 |
表二:选修科目 (选修学科单元/科目占6学分)
科目中文名称 |
学分 |
病理生理学 |
3 |
药理学与治疗学 |
3 |
仪器分析 |
3 |
生物统计学 |
3 |
药理实验方法 |
3 |
现代生物技术 |
3 |
科技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
3 |
西医内科学研究进展 |
3 |
医学遗传学 |
3 |
基因工程 |
3 |
西医诊疗技术进展 |
3 |
医学科研方法与统计学 |
3 |
生物化学 |
3 |
注:大学有权取消开办修读人数不足之科目
表三:论文占18学分
科目 |
种类 |
学分 |
论文 |
必修 |
18 |
九、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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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学生必须在第一学年完成表一中的两门必修科目及表二中的选修科目(6学分),共12学分,通过考核和成绩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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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述表一和表二的12个学分后,学生应开始撰写开题报告并完成开题答辩,再继续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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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学生在指定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全面地开展生物医学科学研究。此外,培养学生独立进行研究的能力,写出一篇完整、思路清晰、兼具理论和实用价值的论文。根据研究内容的需要,学生可能需要前往中国大陆、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合作实验室进行研究或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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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申请毕业答辩的最低要求,要求每位学生发表至少两篇SCI-E论文(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至少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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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必须用英语撰写和答辩。特殊语言的申请需要提交给导师和学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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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按规定发表论文者可按照澳门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并获颁博士学位。
十、学习时间
科目修读部份为12个月,专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部份为24个月。
十一、毕业资格
学生符合下列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本大学之博士学位:
(1)在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位课程学习计划的科目及所有学术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