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课程旨在为有兴趣在公共卫生领域发展的学生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培养,让学生习得不同公共卫生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为2年,最长修业期为3年。
三、授课形式
面授及指导
四、课程语言
课程以中文及英文讲授
五、 学术领域 / 知识范畴
公共卫生学
六、科目设置
表一:基础必修科目 (30学分)
科目 |
学分 |
公共卫生学原理 |
3 |
流行病学 |
3 |
生物统计学 |
3 |
环境与职业卫生 |
3 |
公共卫生社会行为学 |
3 |
公共卫生政策、策略及评估 |
3 |
健康教育及推广 |
3 |
医疗服务管理学 |
3 |
公共卫生领域的数据和创新 |
3 |
公共卫生学专题 |
3 |
表二:论文 (12学分)
科目 |
种类 |
学分 |
论文 |
必修 |
12 |
七、学习要求
- 学生需于首学年完成表一中的10门必修科目,共30学分。
- 学生需以英文撰写论文(一万至一万五仟字)并进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须进行考核,考核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方式进行。
八、学习时间
- 科目修读时间为12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长为12个月。
- 课堂一般安排在周末周日全天上课。
九、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本大学之硕士学位:
(1)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2)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3)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表一规定的所有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则只能取得结业证书。
** 2024/2025学年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备注:所有的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