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6學年第三場十字門法學論壇“土地法的檢討和發展”
在澳科大成功舉行

2016年3月19日下午,由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主辦、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贊助的2015-2016學年第三場“十字門法學論壇”於我校N317室隆重舉行。論壇由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沈雲樵副教授主持,邀請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亞洲國際金融法中心前主任、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吳世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私法研究》副主編耿卓和台北大學不動産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台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黃健彰爲主講嘉賓。並由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澳門立法會議員唐曉晴和暨南大學人文學院教授、院長、法治化營商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鐘瑞棟作爲與談人。各人圍繞“土地法的檢討和發展”進行交流和探討。我國農村土地經營效率及農民收入水平不高,人多地少導致矛盾突出,法學界提出三權分置來解决這些問題。耿卓教授以“農地三權分置政策的理論反思與改造”爲題,對我國內地的農村土地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他提出,以農民集體的成員權來取代三權分置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成員權制度的設立,除了要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成員權的制度化之外,農村人口的“城鎮化”等配套制度也有必要跟進。耿卓教授認爲,在法治社會中,政策方案的制度建設要與時俱進,同時法學家在制度設立中應明確其所扮演的角色,倡導政策的法律化,從而推動農村土地問題循序漸進地得到良好的解决方案。

“不動産法律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其特殊性,雖然台灣有土地法,但許多規定沒有可用之處,同樣需要檢討。”這對於曾赴中國人民大學、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等多所高校進行交流考察,累積了豐富實踐、研究經驗的黃健彰教授而言並非不經之說。黃健彰教授介紹了台灣的不動産法規和現存的爭議點,結合實際案例,分析部分法條在現實中如何應用的問題。

吳世學教授探討“逆權管有”問題,認爲逆權制度雖能鼓勵土地的開發與妥善管理、有效處理土地權益爭端,但其本質鼓勵土地侵占,不利於社會公正。因此,在配合新的土地業權注册制的前提下應當廢除逆權制度吳教授還討論了土地逆權登記的新制度以及一手住宅銷售監管的問題。

三位嘉賓的精彩演講,得到了唐曉晴教授的高度評價,唐教授總結了嘉賓演講內容中具有重合性的一條主綫,即法律制定的過程和制定後的實施對於法律活動而言具有重大意義。“如果一部法律出來之後既管今天又管明天還管昨天,那就會觸碰到已經穩定了的秩序,然而法律不是建立秩序的,而是確認秩序的。”另一名與談人鐘瑞棟教授委托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嚴劍冰博士生代爲宣讀其點評意見。鐘教授從政治、經濟和法律的角度理解中國大陸的土地制度,深刻剖析了法學家在該方面研究所面臨的難題並表達了他對我國法學事業發展的期許:“不管是法律人也好,决策者也好,在法治框架下進行的改革,要始終堅持法理念,遵循法邏輯,運用法技術,規範構造。”

來自兩岸四地的法學專家匯聚一堂,在短短的兩個半小時裏爲我們帶來一場法學盛宴。本次十字門法學論壇的成功舉辦,激發了同學們對土地法研究的熱情和思考。期盼同學能樹立良好的法學價值觀,學習高效的法學方法論,運用邏輯清晰的法學思維解决問題。

參會人員合影: (從左至右)嚴劍冰、沈雲樵、耿卓、吳世學、黃健彰、馮承臻